朱先生在江阴一家超市买了一瓶六神沐浴露,标签价格是9.9元,在收银台却被要求支付15.9元。朱先生反问收银员,宣传资料上打出的产品会员价格为9.9元,而且前一次购买的时候也只付了9.9元,为什么这一次却要收取15.9元,收银员解释说那是会员价且只限用一次,已经购买过一次的消费者不再享受优惠。朱先生认为解释合理,况且宣传资料也不在身边,就按原价购买了沐浴露。朱先生回家后找到了那张宣传资料,发现上面确实标明此沐浴露会员价为9.9元,但没有仅买一次的提示,消费者认为应该退还差价,于是投诉到江阴市消费者委员会。
消委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认真调查,该商场的售后负责人称在超市里面确实有“一人只限一次”的告示,但是在宣传资料上没有印出来,的确存在工作上的失误,同意退还差价6元。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