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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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1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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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男子进了班房
  抢了一个MP4和两包香烟

  三个男子进了班房

  因为身上没有钱花,三名男子一合计便打起了歪主意,找准对象实施抢劫,却只劫得价值不到300元的一个MP4和两包香烟,然而却换来了牢狱之灾。近日,武进法院以孙某、沈某犯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一年三个月。

  2009年5月4日,孙某、沈某、张某(另案处理)聚到了一起。 “我身上没有钱了,找个人抢点钱来花花。”沈某说完,三人当场一拍即合。晚上10点多,三个人来到东安广场瞎转悠,可转了几圈也没有人来。三个人便来到夏庄,借着路灯远远看见一骑着电瓶车的人过来,三个人便计划抢劫。等到骑车人从他们身边经过的一刹那,孙某迅速用脚踢倒电瓶车,骑车人见状立马爬起来就跑,三个人追上前去将其拖到路边的树林里。孙某摁住骑车人,拿着刀恐吓他不要讲话,把钱拿出来。沈某到路边望风,张某过来搜身,结果仅搜到一个MP4和两包香烟。本想接着继续恐吓要钱,这时看见有人来了,三个人立即逃走。当事人报案不久,三人在网吧里面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沈某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系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沈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属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两被告人当庭能主动认罪,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作雪 孙羽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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