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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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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将在港发行
60亿元人民币国债

  财政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8日联合发布公告,中央政府将于9月28日在香港发行60亿元人民币国债。这是我国政府首次在大陆以外地区发行人民币国债。财政部表示,届时人民币国债将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发行。

  分析人士认为,尽管此前已有多家企业在香港发行了近30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但都是以当地货币来计价。首次在港发行的人民币国债体现了国家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意图。与此同时,此举也为人民币资产提供了一个定价基础,对推动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实现人民币国际化也有积极意义。

  到目前为止,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汇丰控股有限公司和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在内的7家银行共计在香港发行了价值270亿元的人民币计价债券。

  香港业界人士预测,收益稳健的人民币国债将受到香港机构及个人投资者的热捧。恒生银行高级经理兼投资顾问服务主管陆庭龙表示,人民币国债将以较高的国家级债券信贷评级吸纳一批更为保守的投资者入场。

  快报记者 时娜

  见习记者 张牡霞

  ■链接

  400亿元国债面向个人发行

  财政部昨天发布公告,9月15日至9月29日,财政部将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2009年第五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和2009年第六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共400亿元。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其中第五期期限1年,票面年利率为2.6%,发行额为200亿元;第六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3.73%,发行额为200亿元。《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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