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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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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人员拟可通过媒体报道识别违法
  国家审计准则昨起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记者昨天从审计署获悉,审计署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09年版征求意见稿)》,从昨天起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修订准则规定,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关注外部举报或者公众、媒体的负面反映和报道,识别可能存在的重大违法行为。

  其中,经济责任审计首次被单独提出。征求意见稿中将审计业务划分为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三类。其中审计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项目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党政机关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监督;专项审计调查主要是对特定事项,运用审计方法和其他调查方法,为从政策、体制和制度角度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而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的调查。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检查重大违法行为作出了特别规定。对审计人员检查重大违法行为给予特别指引,是此次准则修订新增的内容,体现了我国国家审计的特色。按照准则,审计人员还可以通过关注下列情况,识别可能存在的重大违法行为:具体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异常交易、事项、程序和关系;财务和非财务数据中反映出的异常比率和趋势;信息系统中存在舞弊功能、系统漏洞;管理人员、员工的投诉、举报等不满行为。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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