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才算有“师德”,老师提出质疑
快报讯(记者 谢静娴)教师的绩效工资将和师德挂钩,有偿家教、歧视或体罚学生将减发基础绩效工资。昨天,江苏省教育厅出台《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提出指导意见。
据介绍,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完全中学中的初中专任教师)都是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对象。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其中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对师德的考核中,要明确规定,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而对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的主要教师,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
不过,有老师对考核的标准提出了质疑,考核方案及标准的制定很重要,比方说,师德的考核,是不是不做家教、不体罚学生就是师德高尚呢,一定要有更为细化的考核标准。万一学校把这些考核和老师的头衔、荣誉称号结合在一起,那就不公平了。
对此,江苏省教育厅规定,绩效考核一般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还要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另外,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