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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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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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贴标志如何才管用?
  【学者视线之肖余恨专栏】

  河北保定市纪委透露,10月底前,该市6000辆公车将全部带“标”上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规定不准用公车接送孩子或办私事等。

  (9月6日《中国新闻网》)

  公车带标上路并不新鲜,浙江平阳早在2004年就开始试点了。不过从试点的社会反响来看,公车贴标志确实不是一贴灵。2007年5月,平阳便不得不抛弃贴标的“创举”。刚好有个细节可以给保定纪委提个醒——贴标不是万灵的。湘潭大学9月初开学时,门口停满了送新生上学的公车,从公检法用车到国土、卫生监督用车,甚至血防专用车,无所不有。在纪检部门知道一查就灵但顾忌多多的情况下,网友们只好挺身而出了。问题是,“网友曝”,谁接招?哪怕网友的曝光铁证如山,但如果各公车所属单位不是讳莫如深就是装聋作哑,你有什么办法?

  在这样的基础上,再来谈河北保定给公车贴标志,恐怕会更靠谱一些。对政府部门的任何一项反腐措施,我认为都应该予以支持,哪怕是作秀,也比无动于衷要好。因此,河北保定给公车贴标志,其初衷是毋庸置疑的。这项措施如何才能不流于形式?当地纪委敢不敢叫真?公众的监督能不能得到回应和鼓励?这些才是最紧迫的问题。

  保定纪委在推行这一举措的时候,已经配套了相关细则,但我发现,里面没有具体的处罚细则,这是很要命的。其实查禁“公车腐败”并不难。第一,公车腐败并不难发现,问题是发现之后(包括被网友举报之后)谁来调查,敢不敢较真?只要解决这一问题,那就好办多了。第二,公车使用如何透明?既然公车是为公务服务的,那么,就没有必要向公众保密,除了一些涉密单位之外,其他公车使用情况可以在电子政务网站上备案备查,如果能做到这一点,那将更有助于公众的监督。

  杜绝公车腐败的根本不是贴标志,但给公车贴标志肯定是个积极举措,这一“技术反腐”手段,毕竟更有助于公众的监督。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公众的监督权有顺畅的渠道和得到积极的回应。如果回应公众监督不能制度化,如果监督渠道不能顺畅无阻,那公车贴标志,只能是花拳绣脚,其命运不是无疾而终,就是骑虎难下、自打耳光。(作者系南京政治学院新闻传播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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