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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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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有权拒绝加分考生
  【媒体思想之曹林专栏】

  针对今年高考录取期间备受关注的重庆“加分门”事件,加上前几天浙江的“山寨状元”与“裸分状元”的尴尬争议,近日北大招办负责人表示,今后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将向“裸分”考生倾斜,“让实考分考生得到更多的优惠。”

  (9月6日《北京晨报》)

  今年重庆文科状元“加分门”事件曝光后,媒体追踪调查发现,北大连续几届录取的重庆生源都是加分考生,舆论曾惊呼“北大清华会被加分制度扫成二流学校”。浙江今年的文理状元皆为加分考生,网友讥其为篡夺了“裸分状元”荣耀的“山寨状元”,并忧称“有山寨状元必有山寨名校”,山寨状元云集的名校必成山寨名校。显然,北大宣称招生将向“裸分”考生倾斜,是一种拒当二流大学、拒成山寨名校的努力,更是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对加分制度的不合作姿态,反抗加分腐败对大学生源的污染。

  如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高考加分录取政策,北大是不能歧视加分考生的,考生加分后应和裸分考生同等投档、同等录取,享受同等的权利,高校不能区别对待。可在加分腐败泛滥成灾,加分公信力大受损害,形形色色的加分腐败已经严重影响到高校生源的情况下,高校有权对加分进行合理怀疑并向裸分倾斜。而且随着自主招生制度的推行,掌握越来越多招生自主权的高校,有权对加分进行自主权衡。

  加分考生和裸分考生同等投档、同等录取——这建立在一个基础上,就是加分的公信力很高,加分确实体现了一个考生综合素质,加分也确实是对当下应试弊端的有效修补,鼓励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发挥自身特长。可很明显,现实中这种制度发生了很严重的异化,不少地方已成为危害高考公平的罪魁祸首,弄虚作假大行其道,权贵大钻其空,这在浙江的航模加分丑闻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加分问题重重的情况下,“同等投档”就失去了基础,“同等录取”就是对裸分考生的不公。在加分腐败在起点和基层未得到根本遏制的情况下,在录取环节上高校有权出于对生源质量的担忧进行加分审查,并在同等条件下向裸分倾斜——裸分虽有“高分低能”的风险,但还是比弄虚作假的加分好得多。

  更重要的是,这种加分主导权本就应掌握在高校手上,因为是高校招录学生,他们要对生源负责,给什么样的学生加分,招什么样的学生,主导权当然应掌握在高校手中——过去由于是统考统招,高考招生不能自主,所以加分制度只能由教育部统一管理,由地方掌握加分主导权,这正是加分腐败之源。可如今逐渐推行高校自主招生,高校当然可以决定给什么样的考生加分,在哪些方面加分。比如清华为了录取才女蒋方舟,就给她加了60分。按理说,有了自主招生制度后,加分制度就没有必要存在了(除了民族成分加分),因为加分是为了修补应试教育的僵化,而既然自主招生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让那些综合素质高、有特长的考生有了入学通道,高校可以通过自主招生给心仪的学生加分,加分制度就是一次重复了。既允许高校自主招生时加分,又强制高校接受另外的加分安排,这种双轨加分制是对高校招生自主权的侵犯。

  当然,既然选择了让加分制度继续存在,就应该逐渐让加分主导权转移到高校手上,由高校决定如何对待加分。

  (作者系《中国青年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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