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一评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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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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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想当贪官让成人世界蒙羞
  ↓小学生的贪官理想是个绝望幽默 华商报 9月3日 作者 成彪

  9月1日,广州全市中小学如期开学,记者采访小学生,一名小学生说长大后要当“贪官”,因为“贪官有好多东西”。(南方网 9月2日)

  【华商报一评】

  听了这名小学生的理想,想笑,但笑不出来——这是孩子嘴里掏出的 “实话”,不是娱乐大众的幽默,要是也是“黑色幽默”,不,应该叫“绝望幽默”。

  年幼寡知的小学生把当贪官作为理想,固然有自身是非不清等原因,但至少说明在稚童无邪的眼里,贪官不但“有好多东西”,而且“还有好下场”,否则天性胆小的孩子,怎么也不敢把贪官当成崇拜的偶像。

  贪官可恨,贪官无耻,贪官丑陋,贪官该杀……这样的口诛笔伐很多很多,即使涉世不深的孩子恐也难逃“被说教”。可他们与我们成人一样,常常只看到官员“腐而不败”,或者查抄出万贯家财,到头来没几个获得重罪——只有好多东西,没有坏的下场,无成本、低成本贪腐,成人恐怕都想去当贪官,更何况是占有欲较强的孩子。

  坊间有句教育孩子学好的话:只见贼吃肉,未见贼挨打。对于贪官这些“公贼”,我们的确只看到他们“吃肉”,没有看到他们“挨打”,连孩子都开始“立志”当贪官了,这恐怕不是个小问题。不要太多,十分之一的孩子把当贪官当成理想,百分之一的孩子长大真成贪官,我们真不敢往下想。

  不言而喻,尽管我们近年来反腐力度很大,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对贪腐的打击还不够,特别是贪官用权钱腐蚀司法人员逃避法律严惩,传递出贪官通吃、不倒、很牛的信号,使得法律对贪官震慑力不够强大,对公民缺乏很大的教育力,所以有了让人绝望的“贪官理想”。由是观之,严厉打击腐败犯罪,形成以贪为耻、以贪为怕的“场效应”,我们任重而道远。

  【现代快报再评】

  对于广州这个新报名入学的6岁女孩说出想长大了当“贪官”的话,我一点也不奇怪,当然也不觉得是什么“色”的幽默,而认定这只是现实生活在儿童身上的反应。她很可能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家里很穷(当然是“相对贫穷”),在幼儿园里一直很羡慕有些孩子要什么有什么,可她找爸妈要时却要不到,爸妈不好说自己无能,便说“你不能跟他们比,他们家是贪官”;于是,她就想长大了当“贪官”,要什么就有什么。事情就这么简单。这是社会贫富悬殊的现实在孩子心理上的折射。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9月3日在一个干部会上说,现在社会上有“仇官”“仇富”心态,他告诫官员们不要把权力当商品。他的告诫管不管用且不论,他的“两仇”描述肯定是有根据的。如果人们对“为官不正、为富不仁”不仇,当贪官要什么有什么,还平安无事令人羡慕,我也想教子孙当贪官了;至于谁来创造财富,那不是哪一人哪一家管得了的,要靠社会的赏罚激励机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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