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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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9 月 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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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00元钱邻里闹翻
打完人身官司 又打名誉权官司
  快报讯(通讯员 陆民 记者 马乐乐)放在家里的200元钱不见了,一家人根据4岁小孩的话,直接到邻居家询问,这不但让两家人剑拔弩张,还引发了两桩官司。

  去年2月24日晚上,家住六合区的陆秀英一家发现家里放着的200元钱不见了,4岁的孙女晨晨告诉妈妈和奶奶,钱被隔壁张小东拿走了。

  17岁的张小东,是陆秀英邻居家的儿子,两家关系并不融洽。陆秀英一听就火了,带上儿媳和孙女一起去隔壁张家询问,张小东坚决否认有这回事。

  晨晨又说钱是被另一个邻居莉莉拿走的。陆秀英便又去莉莉家,“我没拿你们的钱啊。”莉莉一脸无辜。之后晨晨又说是张小东拿的,导致陆秀英和张小东发生争执,陆秀英被张小东推了一把,跌坐在地上,后被医院诊断为腿部骨折。

  于是陆秀英家人将张小东告上了六合区法院,结合实际情况,法院审理后酌定张小东承担七成责任,陆秀英自己承担三成。最后法院判决张小东的父亲赔偿陆秀英6300多元。

  令人意外的是,一案刚结,一案又起。不久张小东也将陆秀英告上了法院,他索赔的是“名誉权”。

  张小东的家人认为,陆秀英无根据地对周围邻居散布“张小东偷钱”的说法,致使张小东遭到误解,精神压抑。陆秀英还砸坏了张小东家的玻璃窗户和一些碗碟。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不够充分,并不能表明被告损害了原告的名誉并造成了影响,但是公民的合法财产受保护。

  近日,法院判决陆秀英赔偿张小东家财产损失100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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