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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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8 月 2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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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套内面积计价”还须配套措施
  ■热点纵论

  《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已进行修订,今后预售住宅或现房销售应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能避免公摊面积纠纷,防止开发商利用公摊面积赚取更多利润,购房人也更容易了解房屋单价和真实面积。(8月26日《京华时报》)

  多年以来,我们买房都买的是建筑面积。常常是,建筑面积为79平方米,而套内使用面积只有64平方米,房子缩水严重,但又有几个人知道公摊面积到底是怎么算的呢?尤其是带电梯的房子,面积缩水就更严重了。我已经先后买卖了三套房子,但从来没算清过室外的公摊面积。一来,那公摊面积如何量,的确是个问题;二来,你就是量清楚了,又能怎么样呢?开发商自然会用另一套算法把你绕晕。

  现在,北京要求房子按套内面积计价,这是好事。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如此一来,开发商会不会因此提高套内面积的房价呢?北京住建委解释说——“按套内面积销售虽然单价会上涨,但每套房屋的总价变化不会太大。因此推行新建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不会推高房价。”我们不妨把它的语序作以颠倒,“每套房屋的总价变化不会太大”,但“套内面积销售单价会上涨”——这有什么不同呢?

  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让人担忧的是,假如原来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房子,单价为一万元,现在按套内算变成90平方米了,开发商把单价变成1.2万,最后总房价可能变成了108万——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此一来,倒霉的还不是消费者?随之而来的另一个担忧是,以后如果没有规定公摊面积标准,开发商连公摊面积都懒得留了,那样一来,恐怕以后小区的公共空间会越来越小,楼道会越来越窄。

  所以说,仅有一个“按套内面积算”还不足以约束开发商,有关部门还应出台相应的配套法规,规范开发商的行为。同时相应税费均应按套内面积计算。如此,购房人才能得到真正实惠。(海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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