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发言
广州番禺区榄核镇纪委书记梁惠明醉驾被查,竟称自己喝酒驾车是“无辜”的,是因为“工作需要”。
(8月23日《南方都市报》)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道理。最近因酒后驾车酿成的诸多惨剧,更是引发了全社会的口诛笔伐,公安部也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整治酒后驾车的执法行动。所有这一切,足以让人警醒。然而,在梁惠明之类的官员看来,这一切似乎都与自己无关,而只是针对普通老百姓的。“醉驾无辜论”和“醉驾工作需要论”,便是典型的权力张狂。在民警对他进行劝诫的时候,他称自己是“纪委书记”——这个身份似乎成了他的护身符。而当交警强调不论什么身份都必须接受酒精测试时,这位“纪委书记”马上变脸,开始不停地打电话“求助”,企图逃避惩罚——他醉驾了,就是无辜的,就是工作需要,就希望法外开恩,逍遥法外。总之一句话,在他心目中,权力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这就是一个堂堂纪委书记的做派和素质。
当请客吃饭变成了“工作需要”,当酒后驾车变成了“工作需要”,当公费出国也变成了“工作需要”,那么,还有什么不是“工作需要”呢?“工作需要”“工作需要”,有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行之!你看,权力者果然不一样。既已确定醉驾,那就应该立即拘留,交警为何要请示领导,而且“让其由镇主要领导带回,待处理”?又是谁、以什么理由领走了梁惠明?这些权力乱象下的问题如果无解,那么,梁惠明所称的“醉驾是工作需要”,就必定是一幕将不停上演的荒诞剧。(济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