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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8 月 1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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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是一种可怕的网络官腔
  ■热点纵论

  宁波网友不久前向区长信箱反映居民出行难问题。过了6天等来网上回复,就两个字:“已阅。”网友戏称之“最牛区长信箱回复”。

  (8月16日《重庆晨报》)

  “已阅”这两个字,通常用于领导在小范围内传阅某种重要文件,属官场最稀松平常的书面语,无非是说——看过了!但仔细研究,却高深莫测,大有玄机,既模棱两可,又进退有据。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能为以后的踢皮球埋下伏笔。反正我没有明确表态,出了事和我没关系,有了成绩,当然就跟我有关系。总之,这“已阅”两个字真是大有学问。

  宁波网友向区长信箱反映行路难时说:规划上说某一条路近期要延伸,跟另一条路连接起来,不知道具体什么时候实行?按说,政府已经做了规划,那么,如何具体落实,建设部门应该是最清楚不过了,区长信箱何必拿“已阅”来打发老百姓?“已阅”之后怎么样?是行还是不行?总不能猜谜吧。

  不知道具体操作区长信箱的有多少人,官有多大,反正他们是把官腔打到了网上。把“已阅”作为“回复”,令人对当地政府的诚意和办事效率大加怀疑。其实,就连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表态说——“已阅”这个回复,简单机械,确实不妥。但该区区长信箱负责人陈荣华说,“已阅”可以解释为“相关部门已知道此事,会重视起来,采取相应措施”。可惜,网民们并不这么认为。大多数网友认为,“已阅”是堂而皇之的敷衍。

  当初煞有介事地开通了区长信箱,即使是走走形式,摆花架子,也总得做出一点广开言路,倾听民意的样子,怎么弄到现在,连基本的套路都想省略?难道这区长信箱,一开始就打算糊弄老百姓吗?看来,要把“某某长信箱”办成一个广开言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平台,还必须有一种严格的监督和问责机制才行。否则,再多的信箱,也只能成为装点门面的道具。(海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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