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臃肿的溆浦是一个怎样的标本
· 醉驾纳入银行黑名单像是“酒话”
· 五部门管不住违规别墅说明什么
· 1.4万亿注水GDP不能是笔糊涂账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8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醉驾纳入银行黑名单像是“酒话”
  ■热点纵论

  老实说,我是把这则消息当笑话来看的,8月12日《人民日报》报道,公安部交管局将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该局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会协调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将酒后驾驶与车辆保险费率和银行个人诚信体系挂钩,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驾驶的,提高车辆保险费率,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

  将酒后驾驶与银行不良记录挂钩,真是相当有“创造性”。如果说“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是庸医,那么这样做简直就是天灵盖有毛病却在脚后跟上开刀。银行个人不良记录是一个金融信用问题,而金融征信体系的主要功能就是为借贷市场服务,它无论如何都跟闯红灯、酒后驾驶等道路安全违法行为风马牛不相及。

  将酒后驾驶纳入金融征信体系本身就像一句“酒话”,首先是其效果值得怀疑,其次,我专门查阅了2005年8月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总则第一条就明确立法目的是为了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降低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用,完全跟交通肇事等违法行为不靠边。从这个意义上,欲将酒后驾驶纳入个人不良记录,本身就是对法规严肃性的一种消解,同样更是一种僭越——毕竟,银行个人不良记录不是一个什么都可以装的垃圾桶!(衙外)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