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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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8 月 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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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拾主真贪婪:拿走包里千元还想再要400元
  快报讯(记者 李绍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具有时代特色的儿歌一直流传至今,倡导的是捡到东西要归还。可前天溧水却有这样一个男子,捡到别人皮包后,面对找上门来的失主,他不但拿走了包内的1000多元现金,还要求失主再给400元,他才肯归还皮包内的其他物品。

  王先生家住溧水县城,前天下午,他骑摩托车经过溧水县长途汽车站附近时,不慎将装有1205元现金和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发货凭证的皮包丢失。丢失皮包不到五分钟,王先生就发现了,便骑车返回沿路寻找。有路人告诉他,是一个开马自达的男子捡走了他的皮包。后在两个好心人的帮助下,王先生找到了被指捡皮包的曾某家。不巧的是,曾某不在家,其妻子得知此事后,便主动联系了曾某,让他把皮包还给王先生。

  得知失主王先生找上门,曾某约了他在县城一偏僻地点见面,承认自己捡到了皮包,不过,包内的1205元钱他已拿走。听到曾某这么一说,王先生有些生气。可让他没料到的是,生气的事情还在后面,曾某称,要想拿回皮包以及包内的其他物品,王先生还得再给他400元钱。曾某如此要求,王先生当然没答应,而曾某也没坚持再索要钱,便把皮包和其他物品还给了王先生。

  离开曾某家后,王先生越想越不对劲,便报了警。民警得知此情况后,立即联系了曾某。在电话中,曾某承认自己捡了皮包,并承认拿走了包内的钱后就挂断了电话,随后再也联系不上。昨天上午,在民警帮助下,王先生再次找到了曾某。起初,曾某并不愿意还拿走的钱,后来在民警的批评教育和周围人的指责下,他才同意退还王先生800元钱。可就在退钱时,曾某称,钱是被三个人分掉的,现在他只能筹到700元,另外100元改天从其他人手里拿回来后,才能给王先生。

  王先生称,本来曾某捡到他的皮包归还他,他很感激,也会主动酬谢,可没想到曾某却如此贪得无厌,让他无法接受。“考虑到大家都在溧水人,抬头不见低头见,我也不想把事情闹僵,他给800元也就算了,另外的405元就当感谢他了。”王先生称,虽然酬谢也是给钱,可曾某如此做法,让他觉得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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