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超市饼干过期后便大量购买,在付款时营业员发现了这个情况,商家要求调换,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到7月底,《食品安全法》实施2个月了,当月常州市12315申诉举报中心共计接听来电3006件,而关于食品方面的咨询投诉还真不少,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在增强,但不少商家在处理过期食品时,还是“赖”字当先。
7月份常州工商局“12315”接到食品方面的投诉咨询还真不少。据“12315”工作人员介绍,《食品安全法》“一赔十”规定出台后,“王海式人物”将目光转向食品。如有位消费者发现某超市货架上某品牌饼干已过期,便大量购买,结果在付款时营业员发现该食品已过保质期,要求消费者调换成保质期内的饼干,消费者不同意,当场拨打12315要求商家将过期食品卖给他。对此,12315工作人员答复说,这种情况是商家发现了食品已过期,他们不能故意卖过期食品给消费者。如果消费者确实需要购买,可以让商家为消费者提供保质期内的食品。而据事后了解,这位消费者是在知道《食品安全法》“一赔十”规定后,想大量购买过期食品后要求索赔。
从7月份消费者的投诉情况来看,处理过期食品时,商家“赖”字当先。《食品安全法》实施已近2个月,在此期间,常州12315接到关于过期食品的投诉电话有15条。有位姓纪的先生在6月27日下午于湖塘某大型超市购买了一包某品牌肉松,价值29.8元/袋,生产日期是2008年2月26日,保质期为12个月,当日已经过期了4个月。纪先生要求商家给予退一赔十的赔偿,超市方居然称他们从来没有进过这个批次的商品,还抵赖说消费者购物时调了包,纪先生要求超市方举证。后经工商人员现场调解,纪先生与超市方达成一致意见,将购买的这包肉松作退货处理,另外商家补偿150元。
7月份常州经历首轮高温,空调投诉再度抬头。消费者反映的空调问题与往年大致相同,有的商家在包修期内帮消费者维修,却要收维修费等等。如消费者蒋某6月1日在某家电商场支付2799元购买的某品牌空调,7月1日左右由于空调管漏水,导致购买了4年的笔记本电脑、墙面和地板造成了不同情况的损坏,商家只肯赔偿几百元,消费者觉得很不合理,故到消协投诉。最后的调解结果是商家同意赔偿20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另外,近两个月房地产销售有所回暖,同时销售纠纷也在增多。有位姓圣的消费者反映称,她于今年4月买的房子,当时商家推荐她办理会员卡2000元,并承诺6月初能开盘,但是到7月还没有消息,消费者与销售商签的协议上写明随时可以退房,可真要退时商家却不肯。消费者投诉后,当地工商人员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销售商于8月30日前退还现金2000元。 肖宝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