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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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8 月 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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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挖出炮弹当成“文物”
  炮弹虽旧,但仍有杀伤力 快报记者 顾元森 摄

  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昨天上午11点多,一名40岁左右的民工在徐庄软件园一单身公寓旁挖沟时,挖出一枚炮弹,他以为挖到文物,准备洗干净卖钱,所幸被市民及时发现,最终民警将炮弹带走。

  当时,这名民工从地下挖出一个铁疙瘩,他用水洗干净后,发现这个铁疙瘩长25厘米左右,比啤酒瓶略粗。这名民工以为自己挖到了一个宝贝,准备带走卖钱。在附近一家单位值班的门卫发现后,立即上前制止,门卫称这是一发炮弹,虽然炮弹已经锈迹斑斑,但仍然很危险,门卫随后报了警。

  110民警到场后,为安全起见,不让市民靠近围观。很快排爆警察赶到,称这是一发迫击炮的炮弹,虽然年代比较久了,但炮弹保存完好,处置不当仍然可能发生爆炸。最终民警用排爆车将这发旧炮弹运走。民警提醒市民,如果市民发现可疑物,应及时拨打110,请民警到场处理。如果市民挖出炮弹类危险品,不要竖放,而应将危险品平放,并找东西遮盖,避免高温,远离人群,以免发生意外。(钱先生报料奖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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