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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2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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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女囚狱中分娩之后
  被判无期徒刑的女罪犯吴琼即将生子,这给她所在的浙江省女子监狱出了难题,按照法律规定,吴琼是重刑犯,不符合监外执行规定。吴琼的状况是中国监狱史上首次遇到。

  即使吴生下孩子,谁来抚养?在吴琼家人明确拒绝抚养的情况下,吴琼坚持不放弃孩子抚养权,这意味着只能收留孤儿的福利院也无能为力,而且将来孩子的户口怎么办?监狱将如何破解这两个难题?

  怀孕女犯被判无期徒刑

  身材瘦小、身怀六甲的吴琼走进浙江省女子监狱。“这是浙江省女子监狱从来没有见过的事。”监狱领导和狱警都愣了。这是2008年12月12日下午。

  吴琼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她腹中怀的是被她所杀男友的孩子。今年30岁的吴琼来自贵州山区农村,童年时被伯父母收养,在经历了一次痛苦而失败的婚姻后,两年前,她来到浙江省瑞安市打工。在这个海滨城市,她的人生再一次遭遇了悲剧。

  吴琼的同事中有一位叫甘风的男子,英俊而风趣,无论工作还是生活上都对吴琼百般呵护。甘称自己一直未婚,其实他是个有妇之夫。吴琼很快陷入了爱河,两人同居了。

  2008年7月,吴琼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把此事当作喜讯告诉甘风,希望他能和自己结婚。甘风却没有高兴,反而要求把孩子打掉。吴琼之前已有过5次流产,还发生过宫外孕,医生曾对她说,如果再流产就可能永远也不会有孩子了。于是,她坚决不肯去做流产。此时,甘风只得告知他有妻室的真相,是不可能和吴琼结婚的。

  针对吴琼频频提出结婚的要求,甘风甚至几次拿刀威胁吴琼:再提结婚,就马上杀了她。最终,被杀的是甘风。那是在一次激烈的争执中,情绪失控的吴琼用刀刺进了甘风的身体。

  吴琼被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在等待审判的日子里,贵州老家的亲戚曾到看守所探望吴琼,并劝她把孩子打掉:家里没条件,甘风家更不可能抚养。吴琼拒绝了,她想保住腹中的孩子。

  “再怎么说也是一条生命啊,会笑,会闹,会长大……”吴琼说自己中专毕业后当过幼儿园老师,看到班里活泼可爱的孩子,当年就不止一次想过,要是哪一天有了自己的孩子,该是多么幸福啊!

  2008年11月27日,吴琼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吴琼的服刑,给浙江省监狱系统带来前所未有的震动。

  法律不允许重刑犯监外执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是怀孕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吴琼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重刑犯,不允许监外执行。

  “女监从1984年建监以来,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吴琼这种情况,监狱也没有接生孩子的条件,要将犯人送出去生产,安全压力很大。而且孩子生下来以后怎么办?虽然国外有女犯在监狱产子并带着孩子服刑的先例,但在国内这方面还是空白。”浙江省女子监狱负责人说。

  不仅如此,吴琼生产的费用谁来出?一贫如洗的她显然没有这个能力,她的家人以及甘风的家人都拒绝支付。

  吴琼的情况被上报到浙江省委政法委等上级部门。2008年12月,浙江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专门就吴琼的特殊情况进行了协商。

  “几家单位就吴琼的生产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约定:产前由女监负责收押,孕期、产期的检查、医疗费用由监狱、瑞安市政府共同承担。”浙江省女子监狱负责人回忆说。

  几天后,吴琼住进了监狱安排的一个单独病房,并专门配备了一名妇产科医生。在这间不大的病房里,床单、窗帘被刻意换成粉色,让吴琼感到暖意。

  浙江省女子监狱医务室妇产科医生费以琳回忆说:“吴琼来的时候,因为营养不好,身子很虚。怀孕将近7个月的她,甚至看不出肚子有明显的隆起。我们还了解到,她之前有过多次流产以及宫外孕的经历。这些对于一个普通的孕妇来说,都是风险因素,所以我们需要加倍谨慎。”

  作为有一个3岁孩子的母亲,费在刚接手这个特殊任务时,心里有些打鼓。对吴琼母子的平安,监狱专门制定了周密的产前保健计划,费以琳定期对她进行产前检查。

  吴琼来到女监的第二天,一份专门为她定制的“孕妇餐”就送到了她面前。这个“小灶”一直持续到吴琼产后满月。清早,当费以琳端着牛奶、鸡蛋、面包走进病房时,吴琼哽咽了。

  这个内向的农家女子,在经历了生活磨难后把自己包裹起来,对周围的一切充满了不信任。入狱后,在监狱民警、费以琳细心的照料和开导下,渐渐有了笑意。

  在等待生产的日子里,吴琼除了和狱友们一起做做体操,干一点轻微的活儿外,其余时间都在病房里休息。阳光好的时候,费以琳也会搀着她到操场上晒晒太阳,聊聊自己3岁孩子的事。吴琼冰封的心慢慢融化了,她开始憧憬未来的生活。

  2009年2月23日,吴琼被送往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分娩,剖宫产下一个6斤9两的健康男孩。监狱专门花了3000元请了月子保姆照顾她,并安排女警分成四组,每天24小时轮流陪护在她身边。

  在浙江省委政法委等部门的协调下,孩子在出生一周后,瑞安市福利院来人将孩子接去。吴琼仍然回监狱服刑。

  与儿子告别时,吴琼流着泪交给瑞安市福利院工作人员一本《唐诗三百首》,上面有写给孩子的寄语和父母的姓名。她把这本书作为给儿子的第一份礼物,请求福利院工作人员将来把书交给孩子。

  女囚坚决不放弃抚养权

  按照规定,福利院只能接收孤儿,孩子不可能长期放在福利院。吴琼的孩子若要被福利院接收,前提是吴琼放弃抚养权,否则孩子就没法落户,也没法被合适的家庭收养。

  其实,早在吴琼生产之前,浙江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等部门的负责人专门对吴琼的特殊情况协商时,已有一个方案:吴琼的生产由浙江省女子监狱负责,孩子由瑞安方带回并负责抚养。

  然而,吴琼坚决不愿意放弃抚养权。

  吴琼不放弃抚养权,又不可能在监狱里抚养儿子,而远在贵州的家人拒绝接纳孩子。孩子今后的抚养和成长该怎么办?吴琼给监狱出了一个难题。

  孩子被送到瑞安市福利院后,该院副院长董海锋率员专程跑到浙江省女子监狱,试图劝说吴琼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福利院的孩子是父母双亡或无法找到的孤儿,从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早期教育考虑,建议她放弃抚养权。因为孩子身体很健康,福利院帮助找个好的家庭应该没问题。”

  但此行未能成功。这个外表弱小的女子性格却十分倔强。她一直不言不语,只是不停哭泣。“我不想把孩子给别人!我会好好改造,等出去那天,我要自己照顾我的儿子。” 最终,吴琼决绝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她生怕别人抢走她今后一生唯一可以依赖的儿子。

  浙江省女子监狱负责人告诉媒体记者,费用还不算是最大的问题。监狱方面打算启动救助基金,可以为吴琼的孩子争取到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不少狱警也主动为孩子捐款。监狱只是担心孩子没有亲人的关照,会有亲情上的缺失,对以后的成长不太好。

  瑞安市政法委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决定由公安和民政部门具体落实孩子的户口和抚养问题,政法委提供协助,民政和公安专门为孩子开通了“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户口落到了我们福利院的集体户口上,这是我们福利院建立以来独一无二的。这样,这孩子就能和福利院的其他孩子一样,上学、医疗都纳入国家财政经费,享受国家给孤儿的所有补助。”瑞安市福利院副院长董海锋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说。

  得知儿子抚养、户口已有着落,吴琼不禁喜极而泣。前些天,监狱特地派民警去瑞安看望孩子,还为吴琼带来了孩子的照片。吴琼捧着照片,不断地亲吻着,滚落的泪水打湿了照片。

  自从儿子出生后,吴琼不止一次地向管教干警询问,如何才能获得减刑?管教干警告诉她,在她服刑满两年后,如果改造表现好,可以启动减刑程序,最少10年后就能出狱。

  吴琼的眸子一下亮了起来,她感到自己的生活又充满了阳光。“现在吴琼学习和劳动比谁都积极,看不出来这个弱小的女子会爆发出这么大的能量。”一名监狱管教干部说。女囚也有生育权抚养权

  重刑女囚监狱生子之事在浙江省监狱系统传开后,反响十分强烈。法律界人士对此也予以积极肯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咨询部主任张荆律师看来,监狱在无相关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为吴琼生育提供了尽可能的方便,体现了执法部门的人文关怀。在这个案例中,实际上涉及到吴琼在服刑期间的两项权利——生育权和抚养权。

  张荆同时指出:尽管吴琼一事最终得到了较为圆满的解决,但仍需关注的是,就此问题引出的相关法律需尽快完善。毕竟不是每个类似吴琼的服刑罪犯都能获得如此幸运的关怀。而这一问题是需要依靠法律制度予以保障的。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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