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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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2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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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所涉弊案9月11日宣判
  新华社台北7月24日电(记者 陈键兴)台北地方法院24日继续审理陈水扁所涉及的“龙潭购地案”。审判长蔡守训在庭讯后宣布:全案将于9月11日16时作出宣判。

  此间媒体预估,陈水扁所涉四大弊案可望在当天同时宣判。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等人所涉及的“机要费案”“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和“洗钱案”等贪腐弊案,经过近期密集进行“提示卷证”的程序,已进入审判终了前最后的“言词辩论”程序。28日将进行最后的辩论,院方表示,庭讯将不会受到陈水扁采取不配合态度、拒绝答辩的影响。

  陈水扁因涉及多起弊案于去年11月12日被台湾检方收押,检方于12月12日完成案件侦办,以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吴淑珍等10余名被告。台北地方法院于今年1月开始展开审理程序。

  此外,台湾检方依伪证罪起诉吴淑珍及其女儿陈幸妤等人,也在24日将全案移送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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