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重庆市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要求到2017年把重庆建成全国最宜居的城市之一。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将房价纳入宜居城市指标体系中,并作为“宜居城市”的核心要素。按照该市市委书记薄熙来的话说:住房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人无定所,社会难安。汉字里的“安”字,上面是个宝盖,代表“房子”,下面是个“女”字,表示“妻室”,这形象地说明,一个人有了房子和媳妇,就可以“安”心了。
为此,重庆市经过长时间的调研,还专门定出了具体的房价指标。这就是“让主城双职工7年的家庭收入,能够买得起一套房。”那么,花了7年家庭收入买得起的这套房面积究竟该多大呢?据了解,到2007年底,重庆主城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经达到27.68平方米。按照该市住房水平的提升和全国城镇住房小康的发展目标(人均住房面积在30—35平方米之间),以三口之家计算,也就是户均100平方米左右。
应该说,重庆给房价定出这样的细化指标,绝不是一时的异想天开。世界银行和联合国人居中心通过对数十个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主要城市居民住房房价的多年考察,得出的“合理的住房价格”的房价收入比(就是每户居民的平均房价与他们的平均年收入之比)应该为3~6(世界银行专家的说法为4~6),这就是国际上公认的房价合理水平。我国的大中城市由于在房价上对市民长年“欠债太多”,房价指标上稍有“突破”也是可以理解的。
相形之下,作为曾经获得过联合国人居奖最高奖项——联合国人居奖特别荣誉奖的南京市,能否借鉴重庆等地“科学发展”的先进经验,以把房价“拉回到合理水平”为重点,打造让南京人民满意的“宜居城市”呢?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让我们看看南京要成为真正的“宜居城市”,它房价的“合理水平”究竟应该多少。这里,我们套用重庆的“7年的家庭收入能够买得起一套房(户均100平方米)”的计算方法。根据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8年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122.69元。三口之家户均一年的家庭全部收入就是69368元,。南京城市居民平均每户7年的家庭收入就应该是485576.元。用这48万多元买100平方米的住房,南京市区的平均房价的“合理水平”,就应该是每平方米4800元。也就是说,南京的市区商品住宅的平均房价,只有回归到每平方米5000元以下的水平,南京才能称得上是老百姓心悦诚服的“宜居城市”。相对于现在南京市区高达八九千甚至上万元的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作为管理者只有把房价拉下一半,南京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