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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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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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公司拿不出合格证退定金
家具质量双方说法不一,消协介入解决
  快报讯(记者 陈英 通讯员 雨消 朱昊川)今年5月,家住雨花台区的李先生看中了一套家具,付了1000元定金。但当商家送货上门时却发现,家具与当初看到的样品差别很大。在退货过程中,家具公司不肯退定金。李先生随后投诉到雨花台区消协。由于家具公司拿不出家具质量合格证明,消协以此为依据进行了调解,家具公司最终退了900元定金。

  5月17日,李先生在一家家具公司看中一套家具,售价4200元。付了1000元定金后,双方约定6月12日送货。当天,商家将家具送到李先生家。但李先生发现送来的家具跟自己当初看到的样品不符,无论是外观,还是手感都觉得很粗劣,因此拒绝签收。工人只好又把家具运回去了。随后,李先生要求退货并退还定金。

  “我们家具有什么质量问题?退货可以,定金不退!”家具公司态度强硬。僵持了近一个月后,李先生找到雨花台区消费者协会。消协工作人员了解到,送到李先生家的家具的确与展厅样品不太一样。但家具公司认为,李先生只是口头上说家具有问题,并无证据。于是消协要求双方协商约定把家具送到权威检测部门检测,但家具检测费用不低,差不多是家具本身价值的2-3倍,双方都因检测费用过高,拒绝送检。

  有关部门规定:“商品或服务质量不能检测、鉴定的,经营者应证明自己无过错;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当承担责任。”据此,消协人员要求家具公司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证明,但家具公司始终拿不出来。最终,家具公司扣除定金中100元作为运输费和搬运费,将剩余900元退还给了李先生。

  消协表示,目前国家法律对这样的纠纷没有明确规定。消协提醒消费者在定制家具交付定金时,在订货单上必须进行书面约定: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商品与样品明显不符等现象,可拒收商品商家退还定金,以此尽量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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