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黄涛 记者 吴杰) 2008年元月,中铁建工集团作为发包方,与承包人南京华智茂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签订了《南京市鼓楼医院南扩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约定,价款为150万。2008年2月至4月,华智茂公司聘用了28位工人,在工地从事钢筋工作,但是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人在工地上劳动了两个多月,没想到到了4月30日,华智茂公司停工离场。
于是,28名工人开始催要工资,共计65000多元。近日,通过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28位民工在找不到承包方的情况下赢得官司,法院判决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