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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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资源税要“重企业轻消费者”
· “记者管得太多”背后可怕的官场生态
· 最高法意见为下一轮治“房闹”而备
· 明确水价机制比涨价更重要
· 必须问责“一概不知道”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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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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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问责“一概不知道”的书记
  【学者视线之肖余恨专栏】

  中央台的记者管得太多了,这是县委书记苏志中的感慨。记者到底管了哪些事呢?不外乎官煤勾结违法开采、无故截访等等。这些问题,县委书记会不明白吗?对记者反映的问题,县委书记会不知道吗?如果真不知道,那是他严重失职;如果是装糊涂,就属于对抗舆论监督,也难辞其咎;如果明知问题严重,却处置不力,说明他已经不能胜任县委书记之职;如果他对这样的问题,睁一眼闭一眼,任凭煤矿私挖滥采,则有渎职之嫌。更值得追问的是,当地官煤勾结严重,无论县委书记苏志中有没有身陷其中,他都难逃干系!治下出现了严重问题,自己不管,或者管得不力,却又指斥记者“管得太多了”,这不是权力的傲慢是什么?

  苏志中书记去年6月谈到“全面加强社会稳定工作时”说:“不回避,不推诿,不上交。对于积累性问题,要下定决心,认真研究,尽快解决。”那么,我们要问的是,横山人针对私挖滥采的这一积累性问题,有关部门是如何“认真研究、尽快解决”的?现在的局面,到底是由百姓造成的,还是有关部门处置不力造成的?苏志中对这一问题,不会也“一概不知道”吧?

  7月12日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进行问责。上述条款苏志中书记都能对号入座。正因为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才导致官煤勾结严重、私挖滥采屡禁不止,正因为制止不力,才导致百姓利益受损。面对这样的情况,不是追根求源、制止乱采、揭开官煤勾结黑幕,而是用非法手段截访,对媒体的舆论监督,则持公开的抵制态度,造成恶劣影响。这些都已经说明,横山县委书记苏志中已不能胜任现职,必须对他进行问责。

  (作者系南京政治学院新闻传播系副教授)

  ■网言网语

  ●矿山一定要收回国有!!!官员参股的事,地球人都知道,就是有些地方的一把手不知道,可笑啊。

  ●官员和民营企业家结合起来可以更好发挥各自的优势,争取更快地先富起来。

  ●我们陕西的事你中国管那么多干什么?

  ●把横山县改为“三横”县——横山、横矿、横人。

  ●煤黑人更黑,那些参股的官员最黑。

  ●中国的资源尤其是矿产资源被掠夺性开采,地方官员的纵容尤其是以干股形式分红,获取暴利,是问题的根源!

  ●小心我派人来北京抓你们,你一小记者算什么啊,管那么宽。

  ●有这样的县委书记,能不出矿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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