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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2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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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宰了我们的“被生活”?
  【中国观察之潘多拉专栏】

  网上一度流传一个形象的词汇:“被自杀”,以表示网友对一些非正常死亡案件的质疑。比如一个好端端的人,因为一件小事被带到派出所,不一会儿家里人接到通知,说他在派出所里自杀身亡了。人已经死去,没留下只言片语,派出所一句“死于自杀”就交代了,死者家属当然不能接受,但又有什么办法呢?类似这种让死者死不瞑目、让生者悲愤难平的“自杀”,称之为“被自杀”再准确不过了。

  最近网上又出现了一个被动词——“被就业”。来自全国各地多所高校的毕业生在网上发帖,交流自己“被就业”的经历和感受。其中不少毕业生是“被要求就业”,即学校要求没找到工作的毕业生自己随便找个章盖在就业协议上。有的高校还规定,毕业生没签就业协议就不发毕业证,而不管就业协议是否有假。有的高校专门组织人员替毕业生和“接收单位”签署虚假就业协议,毕业生本人毫不知情就“被就业”了。(7月18日《南方都市报》)

  高校采取非正常手段推动毕业生“被就业”,是一种不折不扣的造假。教育部2003年下发文件,要求对毕业生就业率明显偏低的高校及专业,控制或减少招生指标。从2005年开始,教育部更是规定,高校的招生计划要与毕业生就业状况适度硬性挂钩,就业率连续3年不足30%的专业要减少招生甚至停止招生。原本就承受着来自社会的招生压力,现在又受到来自主管部门的就业率指标压力,一些高校出现了操纵毕业生“被就业”的荒唐故事,似乎也就不足为怪了。

  教育专家为遏制高校就业率造假开出了“药方”,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取消高校就业率指标,落实法律赋予高校的办学自主权,由高校根据社会需求决定专业设置及招生规模,等等。我更关心的是,你教育部门要追求政绩,可以,高校要积极完成教育部门下达的任务,也可以,但为什么非要拿毕业生说事呢?就业形势严峻,毕业生上天入地找工作,原本已经很不容易,高校为了自己的“事业”,竟然导演毕业生“被就业”的把戏,无异于在他们的伤口上撒盐,于心何忍?

  从“被自杀”到“被就业”,从小老百姓被侵权后须自己承担所有后果,到大学毕业生被强行纳入服从并服务于“宏大话语”的就业率指标,反映了当下时代许多普通人挥之不去的“被动性”命运。人们虽然在名义上拥有选择权和创造权,但实际上却无从选择和创造,人们需要做的只是“被××”,或者说只是接受并习惯“被××”——

  比如说“被小康”。今年初,南方某市对辖下几个县市的小康达标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当地政府对受访群众威逼利诱,要求他们按事先下发的标准答案回答提问(每人能获50—200元奖励或144元电话月租费),中小学校为此放假一天,让学生背熟答案协助家长应对调查。上面调查问“小康了吗”,下面回答说“小康了”,那些原本在小康达标水平之下的群众,一夜之间就“被小康”了……

  不由得想起了刘恒的小说《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弱势如流浪猫、卑微如小蚂蚁的市民张大民们,他们的所谓幸福生活,其实是一种典型的“被幸福”了的“被生活”。而那些“被自杀”、“被就业”、“被小康”的人们,他们的“被生活”又能比张大民幸福多少呢?

  (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有文集《英俊的丑角》等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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