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发言
《法制日报》7月16日报道,河北元氏县城管监察大队4年时间里违法收取客车停车费。由于元氏县政府不作为,元氏县县长夏生华被县委提请罢免。
印象中,一个县长因为城管乱收费就被提请罢免,这是很罕见的。一个行政长官被罢免,要么是因为辖区发生了重特大责任事故,要么是违法乱纪。那么,夏生华被提请罢免“冤”还是不“冤”?
不冤!如果认为一县之长的乌纱只对所谓的大事负责,而城管4年乱收费属于小事,那么,县长未免太好当了。“不作为”三个字背后,是整个县政府民生情怀的缺失和依法行政的巨大疏漏,作为辖区的行政长官,夏生华当然要承担责任。长期以来,很少有县长因为“小事”被罢免,因此在人们的观念中,许多事情被慢慢归入了“小事”之列,由此,县长被提请罢免的“台阶”也就被越推越高,官员的责任意识也因此越来越淡薄。这实在是一个很不好的倾向。(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