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钟晓敏)“我家一洗澡,楼下邻居家就像水帘洞。”赵女士发现,房子渗漏的原因是原房主擅自改了房屋结构。律师说,这属于交付前的遗留问题,赵女士可向原房主追偿。
去年3月,赵女士在登隆巷68号买了一套二手房。入住不久,楼下李伯伯就来敲门:“你家水管是不是漏了?我家卫生间和客厅之间的过道滴水。”赵女士赶紧下楼查看,只见李伯伯家的房顶果然有一大片渗水的痕迹。她找来维修工人,把卫生间和过道的瓷砖撬开,发现瓷砖下积满了水。维修之后,问题还是没有根本解决。“我们一洗澡楼下就会渗漏。”赵女士说,只要她家有人洗澡,李伯伯家就成了水帘洞。
赵女士观察发现,自家的卫生间面积明显大于李伯伯家的。“没错,楼上把一部分过道改成了淋浴间,而过道的地下并没有防水层,渗水的原因大概就在这里。”李伯伯的一番话让赵女士恍然大悟。
“是原先的房主改造的。”赵女士打算重新改造下水管道,并把李伯伯家的墙壁粉刷一下,不过她认为这笔钱不该让她出,更不应李伯伯出。
华庭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荩钢认为,原房主应该将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的标的物交给买家赵女士,保证她正常使用。目前,赵女士遇到的问题,属于交付前的遗留问题,与赵女士无关。原房主应承担交付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楼下的损失,应由赵女士向原房主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