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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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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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权利贫困,“农民工”才会消失
  ■热点纵论

  深圳市代市长王荣表示,“农民工”的概念已发生变化,深圳“农民工”这个概念将会消失,“农民工”的第二代现已成年,他们在就业时会选择留在深圳。(7月6日《广州日报》)

  单纯从字面理解王荣的“农民工消失说”,似乎不无道理。但与此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所谓的农民工消失,只是称呼层面上的消失,这与实际性的消失,绝不可相提并论。

  不妨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数字显示,深圳的人口已超1400万,其中深圳户籍人口200万,外来人口超过1200万。显然,这些洋洋千万计的外来人口,显然难以拥有和户籍人口一样的福利待遇。除了应有的市民待遇不能拥有,其他诸多好处也难以企及。我手边正好有个范例,颇为耐人寻味。日前有媒体报道,深圳户籍居民可办理一年多次往返香港个人旅游签注,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表示,欢迎超过200万深圳人来港。看清楚了,可办理一年多次往返香港个人旅游签注的,并非所有的深圳人,而只是拥有深圳户籍的200万人。

  显然,如果农民工没有享受真正的市民待遇,依然边缘化生存,依然在城市里从事最苦最累最脏最危险的工作,却无法有最基本的保障,即便农民工概念消失,亦不足喜。不仅不足喜,由于概念的消失,他们就失去了标签化生存,即缺少人们关注,这绝非好事。

  如果不消除权利贫困,“农民工”便不可能消失。著名学者陆学艺认为,受城乡二元制影响,农民工总体上处于“经济上接纳、社会上歧视、文化上排斥、制度上限制”的境地。许多农民工饱受证卡收费、克扣欠薪、伤病无保障之困。

  可以断言,如果农民工的权利困境依然存在,即便“农民工”这一概念消失了,他们依然会焦虑、困惑。要实现农民工从概念到实际的消失,绝不能认为只要第二代、第三代农民工留在城市,就万事大吉了,关键是赋予农民工平等的市民待遇,到那个时候,“农民工”的称号,领导不宣布取消,也不会再有人想起了。(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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