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淘房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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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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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章先生:我两周前买了一套二手房,已与卖房人签订了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付清了房款。这是不是就意味着房屋归我了?我可以开始装修了吗?

  答:不是。因为你付清房款只是说明你履行了合同约定,而房屋的权属转移并不是以是否履行合同约定、是否付清房款为界定的,而是以当事人是否已赴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完结产权过户手续为界定依据。你最好是尽快去办理过户手续,待办理完毕后才开始装修,以免发生意外变动。

  

  读者李女士:我前年11月在江苏路租了一套房子,现在马上要搬进自己的新家了,但距离租赁到期还有将近4个月,我想将房屋转租给在江苏路附近上班的路小姐,请问我续签的合同期限能超过原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吗?

  答:不能。转租合同期限只能小于或等于原租赁合同期限。除非你们和房东另有约定,到11月以后让新租客与房东签订新的租房合同。

  

  本期主持:张玮玲

  咨询电话:84783615

  互动邮箱:kb-jl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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