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中小板新股炒作,上市首日盘中涨跌幅达到或超过20%和50%分别停牌30分钟
今天起,中小板股票上市首日盘中涨跌幅达到或超过20%和50%时,分别停牌30分钟。并且,深市股票在恢复上市、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等也比照这一规定执行。同时,违规账户将遭到限制交易、提请中国证监会稽查提前介入或立案调查等措施。这是深交所昨日发布的《关于完善中小企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的通知》中作出的规定。2007年发布的两个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通知》对股票上市首日的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主要作了四个方面的修改:一是改革停牌阀值的计算指标,以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的变动幅度,取代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作为计算实施临时停牌阀值的依据;二是实行两档停牌制度,即当盘中涨幅或跌幅达到或超过20%和50%时,各停牌30分钟;三是取消盘中换手率达到80%时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四是统一各类股票上市首日交易制度,中小企业板股票首发上市、恢复上市、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等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交易,均参照本通知执行。
《通知》还强化了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对重大交易异常账户的处理力度,并对证券公司在投资者教育和交易行为规范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深交所将密切监控上市首日的委托和交易,对违规账户将依据有关规定采取限制交易、提请中国证监会稽查提前介入或立案调查等措施。
快报记者 王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