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考虑到当前商业企业经营困难较大,对于还没有实现商业用电用水和工业同价的省(区、市),国家发改委要求尽快推进。昨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做好商业与工业用电、用水同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据了解,目前,大部分省(区、市)商业用电已与工业用电执行相同的目录电价标准;没有实现同价的省(区、市)也适当缩小了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的价差。
快报记者 叶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