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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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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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官员股东不会仅存于“楼脆脆”
  【中国观察之椿桦专栏】

  上海的“楼脆脆”在震起满天尘土的同时,也“震”出了一连串的“疑似政府工作人员”。梅陇镇镇长助理阙敬德、梅陇镇征地事务所所长张锦粱等多名官员,与梅都房地产的股东同名同姓,阙敬德等人同时还是其他公司法人代表。(6月30日《每日经济新闻》)

  迄今为止,咱们中国自行倒塌的楼房、桥梁不计其数,多数重大事故都能揪出腐败分子。那些豆腐渣工程在反腐倡廉方面作出了杰出贡献。上海发生的这次塌楼事故,也在按惯有的路径演变,我真担心结局真的会在意料之中。

  尽管现在这些相关官员还只是疑似股东,但人们对这一高难度巧合显然难以置信,譬如像“阙敬德”这种独特的姓名,在同一个区重叠的几率实在太小。我知道,大家很希望这些“疑似”早日“确诊”,以释放内心无处排解的愤恨。然而对于我来讲,却不太希望此事被确证,我实在不敢看到塌楼的背后有一群官员股东的身影在晃动。

  过往的众多安全事故中,工程质量往往与行政审批与监管不力有较大关系;而监管不力,又往往与官商勾结有较大关系;官商之所以勾结,又往往与官员从中拿股份有关。这就是为什么一些矿难发生后,纪检、监察机关往往能揪出一些拿干股的官员。官员出于个人利益之需,在工程监管方面当然会丧失原则。如果这种官商勾结事情普遍出现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后果就令人有点不敢想象了——我们花巨资买来的房子,随时可能会成为“楼脆脆”。

  上海这次的塌楼事故,塌得还算比较及时——楼盘尚未交付使用。如果它迟一段时间再塌,结果会如何?如果其他一些已经使用的楼盘哪天塌下来,后果又会怎样?这可能有些杞人忧天,但是如果官员股东存在于倒塌的楼盘,就难免也会存在于其他没倒的楼盘,人们下意识的担忧自然不无道理。为什么塌楼事件发生后,上海市第一时间发出通知,要求对全市建设项目进行质量大检查?原因当然也是心里没底。

  官员参股或直接当老板,往往会为工程质量埋下隐患,因为这相当于为工程“自审自建自管”开了方便之门。当然,房价高烧不退与此也不无关系,山东泰安市一位名叫周广玉的建设局长默默开办了包括房地产、工程监理在内的18家公司,道理也在这里。周广玉的案例同时也说明,官员经商虽然被屡屡下文严禁,但却依然不是什么新鲜事。遗憾的是,这类并不新鲜的事情总是要到付出巨大的生命财产代价时,才能被就事论事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疑似官员股东”到底多广泛地存在?这恐怕是“楼脆脆”给出的最有价值的问题。

  (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有时事评论集《舆论尖刀》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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