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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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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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复合的日子 天天是折磨 女儿:你们再离婚 我就不回国
律师称,女儿出发点不错,错在干涉母亲婚姻
  为了女儿,王大妈两年前和前夫复婚了。不过,重新牵手的日子并不美妙,“我们实在处不来。我跟他相处的每一天,都是一种折磨。”她虽然有再次离婚的强烈愿望,但却下不了决心,“女儿说了,如果我不跟她爸爸在一起,她就不再回国,以后也不会赡养我。我该怎么办?”

  求助:每一天都是折磨

  “这种日子,我一天也过不下去了!”昨天下午两点,安品街社区刚开门,王大妈便抹着眼泪上门求助——她要离婚。

  这不是她第一次上门求助,对她的处境,社区了如指掌,也深表同情。王大妈比前夫小9岁,两人并无爱情,是父母之命硬将她许配给李某的。李某脾气火爆,总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跟她吵架。一吵架,李某就把锅碗瓢盆往外扔。有一次,雨下得哗哗的,他竟把被子丢到门外。

  女儿小琴8岁时,王大妈离婚了。此后,多次有人给她介绍对象,但她愣是没有再嫁,就怕女儿在新家庭受欺侮。这些年来,她一个人咬紧牙关,抚养女儿。

  在企业上班几十年里,她从不跟同事们一起吃饭,因为她的饭盒内,不是萝卜干就是咸菜。她把从牙缝内省下的钱,都砸在了女儿身上,让女儿享受良好的教育。小琴从小成绩优异,大学毕业后,出国留学,后来在国外结了婚,并定居加拿大。

  2007年,小琴回国探亲时,向妈妈提了一个要求,希望她复婚。这下难倒了王大妈,但小琴却苦苦相劝。最终,她依了女儿,办理了复婚手续,和李某又生活在一个屋檐下。20多年过去了,李某脾气丝毫未改,性格也变古怪起来。他喜欢收集垃圾,报纸堆了几麻包,已经发霉了,他却不准扔不许卖,说要等女儿回国之后看。此外,他还喜欢找茬,动辄怀疑王大妈要害他。两年下来,王大妈身心备受折磨。

  女儿的话让她左右为难

  去年,社区乘小琴回国探亲时,与她做了一次沟通。那一次,小琴说出了心里话。

  她告诉社区主任,父母离异,在她幼小心灵中留下深刻的阴影。无论妈妈对她多好,始终无法取代父爱。此外,在她心目中,无论李某脾气有多坏,她内心无比牵挂这个父亲。5年前,父亲中风之后,她更加忧心。

  “他们再没感情,也生活那么多年,何况还有我这么个女儿。”小琴希望父母复婚,这样,父亲有人照顾了,她回国看望父母也更方便了,“有机会,我还想把他们一起接到加拿大去。”

  为了让女儿在国外放心,王大妈只好咬牙挺了下来。不过,两年下来,她的白发骤增,人也憔悴了很多。

  社区正在劝王大妈,李某赶来了,进门就指着王大妈嚷嚷:“这个女人心太毒,虐待我,打我嘴巴子……”王大妈一听,气得浑身发抖,半晌才镇定下来,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决心,说:“这个婚,我离定了。”

  “父母照顾子女,已经牺牲了大半辈子,有权利过自己想要的晚年生活。他们还有什么权利要求父母牺牲自己的快乐来满足他们的心理需要呢?”社区主任认为,小琴不该干涉父母的婚姻。不过,王大妈最大的顾忌是,女儿说过,如果父母再离婚,她就不回国了。女儿以赡养为条件,勒令母亲不准离婚。

  女儿侵犯母亲婚姻自由权

  女儿原定9月回国,如果离婚了,万一女儿不回来怎么办?王大妈举棋不定。她说,并不需要女儿在物质上给她什么,但是,在精神上,她很需要女儿。

  瑞格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立宁认为,《婚姻法》明确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及再婚。小琴的做法出发点是善意的,但侵犯了王大妈的婚姻自由权利,她有权要求离婚。小琴若放弃赡养义务,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在精神上,她也有义务给父母以安慰。快报记者 钟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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