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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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7 月 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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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
  快报讯(记者 张星)记者昨天从南京市物价局获悉,部分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有所调整。

  “从五年前开始,南京市第一幼儿园国际部的收费标准一直是每生每月2200元。”南京市第一幼儿园的陆园长说。近年来,该园投入较多资金改建国际部园舍,添置国际部教学设施设备,高薪聘请外籍专职教师等,教学方面的软硬件档次不断提高,幼儿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教学成本有所提高,根据南京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该园国际部幼儿教育培养成本监审报告,该园国际部的收费标准有所调整,调整后的保育教育费为每生每月2500元,幼儿园可根据外籍教师配备数量和在园时间等因素上下浮动20%并报物价局备案。根据物价部门的批复,该园的交通费实行单独核算,接送幼儿收取交通费的标准,由幼儿园根据不同交通线路,在实际成本范围内确定。

  秦淮外国语学校申请的调整学费报告也获得了物价部门批复,该校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000元,新的收费标准从2009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原在校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南京民办实验学校小学部的收费标准为,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不超过4000元,新的收费标准从2009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原在校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南京民办求真中学的学费由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即学费每生每学期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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