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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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3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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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救助外来特困人员
最高限额为5000元
   “从今年7月1日起,在张家港,符合救助条件的新市民将得到最高限额为5000元的一次性救助!”昨天从张家港市民政局获悉,该局日前已联合张家港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出台了《张家港市特困新市民救助意见》,设立新市民救助基金30万。这也是目前苏州大市范围内首个针对外来人口设立的救助基金。

  适用的救助对象为该市特困新市民,即:在张家港居住并办理暂住证1年以上,户籍不在该市,个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且在该市工作生活期间,因发生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生活陷入困境的人。根据救助标准,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及居民基本医保的新市民,在该市工作生活期间患癌症、尿毒症、红斑狼疮、白血病、强直性脊柱炎等重大疾病,其医药费支出超过当年家庭收入且达到3万元,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政府将给予最高限额为5000元的一次性救助。因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死亡、重伤、致残;因病且在该市治疗导致死亡、重伤、致残或因重大自然灾害及火灾、爆炸等造成在该市范围内的家庭财产严重受损等三种情况之一的新市民,可获得最高限额为3000元的一次性救助。

  此外,新市民工作生活期间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难以继续维持家庭生活的,可获得最高限额为1000元的一次性救助。何寅平 徐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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