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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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1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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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纠错成本何其高昂
  【媒体思想之刘洪波专栏】

  “江西妥善处理南康市数千人聚集砸车群体性事件”,很好。

  妥善处理是这样的:事件发生后,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立即批示,要求赣州市委、市政府领导靠前指挥,动用一切管用的宣传工具,各级干部深入群众中,公开宣布废止南康市的不合理政策。这是新华社6月16日报道的内容。

  在《赣南日报》的报道中,事情不是这样的。《赣南日报》6月16日的报道说,“部分家具业主对新的税收征管办法不理解,在少数别有用心人员的挑拨带动下上路堵塞交通”。“南康市委、市政府已采取果断措施,宣布废止清理整顿家具市场的有关文件……”

  可以看出,南康事件的起因,在两个报道中虽然都明确指向南康市新的家具市场税收办法,但对这个税收办法的认定,省委省政府认定为不合理、必须立即公开废止;而在《赣南日报》和南康市,这个新的税收办法还没有明确为“不合理”,发生事件是因为部分业主不理解,别有用心的人挑拨带动,而废止这个办法属于“果断措施”。

  新华社将事件进展称为“江西妥善处理事件”,而不称为“南康妥善处理事件”,不能不说是实事求是的,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是江西省委省政府工作适宜,而非事发地南康市工作得法的结果。

  南康市新的家具市场税收办法,推出之时被说成“提升产品档次”之举,而南康家具业者则认为加重了税收负担。引起群体事件后,权力机构不思自省,仍然袭用老掉牙的群众不理解、少数人挑拨带动的老套,真是令人无言。一个地方的权力机构何以出台让人“不理解”的政策?又何以不能带动“少数人”就可以带动的众多公民保持秩序?这难道不是很奇怪吗?

  南康事件传递的重要信息是,地方决策的出错几率正在加大,而纠错成本则十分高昂。征税以及一切管理没有商量,在一些地方搞成了习惯,所以南康才会径直出台相关政策。不知南康的相关政策公布以后,民间有何反应,但不管反应激烈也好,反应暗流汹涌也好,激发群体事件,可见受到巨大反对。如果这种巨大的反对未被预知,可见当地官方对民意的麻木达到何种程度,如果这种巨大的反对虽被知悉而仍然不变,则可知官方是何其习惯于一意孤行。更加令人不可接受的,是南康在群体事件发生以后,仍然要对民众倒打一耙,称他们不理解政策,称他们受人挑拨带动而闹事。南康会出台一个不合理的政策,但几乎没有纠正政策的可能,而只有群体事件后上级干预,才使得不合理政策被废止。

  如果有群体事件才会有政策纠错的机会,如果地方无法产生秩序化的纠错机制,毫无疑问,社会就会进入一个非秩序的怪圈,正当的要求非得以非秩序方式才能得到满足。社会如此运行,无异于鼓励激烈反应,何能指望和谐?

  (作者系著名杂文家,《长江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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