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生活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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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1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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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交往要求遭拒绝 他把前女友扔进河里
  胡田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什么叫由爱生恨。女友向他提出分手后,他竟然趁其不备,把她从桥上扔进了河里。近日,无锡市滨湖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胡田有期徒刑六年。

  胡田是在2007年底认识王柳的,不久他们相恋了。2008年底,王柳突然提出分手,无论胡田怎么央求,王柳总是不愿意恢复以前的关系。于是,胡田怀恨在心。他决定让王柳消失,自己得不到的东西,也不能让别人得到。他知道王柳不会游泳,于是想出了一个绝妙的杀人计划。

  2009年2月6日21时许,胡田随身携带匕首,将王柳约到滨湖区锡南路附近的一座桥上,要求继续交往,但是,王柳还是拒绝。恼羞成怒的胡田趁王柳不注意,抱住她的双腿,将她掀至桥栏杆外。眼看就要落到河里的时候,王柳抓住了桥栏杆。见王柳还在挣扎,胡田掏出匕首,朝王柳的手背上戳去。王柳扑通掉进了水里。胡田看着王柳在水里挣扎,站在那里动也不动。

  附近的市民以为是有人落水了,立即打电话报警。警察和市民一起把王柳救了上来。

  滨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田因情感纠纷而故意杀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胡田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胡田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故依法作出有期徒刑六年的判决。龚甬钰 郁松 朱俊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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