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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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见温州炒房团”令人隐隐不安
· 政府投资“优先买国货”并非贸易保护
· 买国货只是在落实《政府采购法》
· 缩减行政开支要让民众看得见
· 体验能源紧缺不如限制能源浪费
· 政府采购要变得更透明一点
· 试论内地官员减薪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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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1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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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要变得更透明一点
  ■第三只眼

  政府采购曾一度迷恋洋货,《政府采购法》被虚置。因此,国家发改委官员坦称,目前招标过程中问题较多的并不是“排外”,而恰恰是对国货的非法限制。

  其实无论是购国货还是买洋货,在保证货真价实、物有所用的前提下,最需要注意的一点即是,必须保证这些产品是干净货。换言之,要对腐败严防死守。关于政府采购,近年来曝出一系列腐败案件,此前为世人广泛关注的是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一起腐败窝案——涉案人员包括采购中心两名班子成员,数名市财政局官员等等。其采购腐败体现在,采购价格远高于市场价、采购效率低下、质量和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部门预算中一台办公电脑竟然要2.5万元,某区通过政府采购买了3500台电脑,但“大部分是假冒的,只有几十台是真的”。

  我国2003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政府采购法》,其立法初衷正是从法律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通过公开招标、透明采购来打破暗箱操作。但现实中,政府采购时无论是买国货还是洋货,都爆出了不少腐败案。究其原因,这与采购部门具有过大的裁量权,采购过程不够透明有关。当下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完善流程,约束权力,畅通监督渠道,让政府采购彻底干净起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发改委官员说的政府采购歧视国货现象,我倒真想看到几个实实在在被查处的例子,看看这种歧视背后是不是隐藏着腐败。(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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