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一评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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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款旅游现形了为何还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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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1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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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旅游现形了为何还理直气壮
  ↓公款旅游未超预算何以雷倒很多人    东方早报 6月12日 作者 周云

  6月10日,广州海事法院就网络热议的“广州海事法院公费出国旅游”一事向媒体作出回应:网上流传的6人12天考察南非、埃及、土耳其3国,人均花费8万元属实,但该项费用“严格按照我院2008年度出访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没有超过预算”。(新华网 6月11日)

  [东方早报一评]

  从目前已经曝光的事实来看,此行的意义确实不大,是典型的公费旅游。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从程序上讲,此次出国考察近乎于无懈可击,事先经过上级部门的审批,而饱受网民质疑的费用问题,也“未超预算”。问题出在哪里了呢?如果一件问题多多的事情在程序上没有问题,那么我们可以肯定,程序本身出问题了。

  关于审批环节的问题我这里不想多讲,我想问的是,为什么在旅行社人均只花2万元的行程,广州海事法院的同志一个人就要花8万元,而且还能够符合财政预算呢?这说明,编制财政预算时太过慷慨了,花钱的时候只有使劲花才能花完,2万元花成8万元,也就不稀奇了。

  诸如此类的预算简直就是在挥霍纳税人的钱。但无奈的是,纳税人对此无从监督。很长时间里,预算都属于机密,普通人无缘得见。去年情况有所改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预算作为向公民重点公开的内容。但落实的情况也不理想。为了弄清楚广州海事法院此行到底有没有超过预算,我查询了广州市政府、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海事法院的网站,都没有找到包括广州市海事法院在内的各个部门的详细的预算。公众不容易看到详细的预算,那么类似于“人均8万元”之类的预算就会堂而皇之地大行其道。假设从一开始公众就知道该海事法院的预算情况,这样的预算恐怕早就受到批评,这次旅行大概也难以成行了。

  规范政府行为,最为有力的手段就是管好政府的“钱袋子”,这就需要合理的预算。而合理预算的出现,离不开公众的监督。由此看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财政预算的力度还应加大。

  [现代快报再评]

  本文的道理讲得很充分,因为道理本来就很浅显。财政预算公开,公务开支公开,官员财产公开,这是世界上大多数文明国家的通例,“资产阶级”当权的国家可以做到,我们这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社会主义国家没有理由做不到。政治原则上没有障碍,技术上完全可以做到,但是,就是没做到,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既然如此,想人们不相信有“既得利益集团”或“特殊利益集团”存在,不“仇官”,不用狐疑的眼光看待涉官新闻,那非得有指鹿为马的威慑力不可。可惜,有权者动辄以“不满”和“恶攻”罪名堵人民嘴巴的“好时光”一去不复返了。

  广州海事法院正在追查是谁从OA(内部自动办公系统)泄露了这份出国“考察”的机密。希望“追查”出来后,有关组织能让此人当上一级的纪委书记或监察局长,因为他还有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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