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自己的感情生活,这本无可非议,但为了获取感情无端怀疑他人,进而行凶杀人,那就情理法理都难容了。日前,因再婚不成失去理智的老人黄军被宜兴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77岁的黄军和同村丧偶的陈老太太一家相识多年。早些年陈老太太丈夫在世的时候,就让女儿认黄军作干爸。两人的配偶相继去世后的这七八年,他和陈老太太一家走动更加密切:家里没有自来水,就去陈老太太家接水;独自居住的黄军没地方吃饭,陈老太太和儿女常请他一起到家中吃饭。时间长了,黄军想和陈老太太亲上加亲,但他不好意思直接向老太太挑明,于是私下征求陈老太太女婿的意见,女婿说:“这事我做不了主,要问老太太自己。她儿子可能不会同意。”
黄军认为,再婚没戏了,他怀疑是村民朱强从中挑拨,在老太太和她儿子面前说坏话,坏了自己的好事,便怀恨在心,准备将他杀死后自己再自杀。
2009年3月11日上午,黄军携带斧头,一路跟随朱强,来到本村一家理发店门口,用斧头砍中朱强的头部,致其后脑勺轻微受伤。两人在抢夺斧头时,被同村村民阻止。经法医鉴定,朱强所受的伤已构成轻微伤。
在庭审中,黄军毫不掩饰自己砍人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他!”宜兴法院审理认为,黄军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惩处。鉴于黄军犯罪未遂,且已年近八旬,法院对其减轻处罚。 (文中人物为化名)
陆媛 王爱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