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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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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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破罐”需全国统一行动
  【中国观察之鲁宁专栏】

  成都“6·5”公交惨案成因正在逼近真相,当地政府7日深夜召开发布会披露:“有人携汽油上了公交车,不排除过失或故意引发燃烧。”随调查取证继续深入,假如最终确能证明惨案系有人故意所为,那么,同类惨案去年在上海、昆明等地已反复发生过。坦率而言,若有人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制造恐怖活动,无论公交公司、地方政府还是广大乘客,要想事前遏制这类犯罪行径非常困难,惟一能做的就是尽量采取防御措施。

  成都“6·5”公交惨案与去年上海“5·5”公交惨案,均有一个带共性的“辅助杀手”——这就是空调公交车的“闷罐”设计导致危急关头乘客缺乏跳窗逃生通道。

  空调公交车在国内大中城市大批量投入运营,本身是公交事业进步的一个明证。但公交车车窗采取“闷罐”设计而不是采用可开启设计,恐怕不是生产厂家之本意,而是公交公司对生产厂家提出的“额外要求”。笔者天天坐空调公交车上下班,常见车子打着空调,不自觉的乘客却将仅有的通气窗打开着,如此一来,油耗增加,意味着公交运营成本增加。对于生产厂家,若对空调公交车的车窗做可开启设计,制作难度也随之增加,客观上也增大了生产成本。由此所见,空调公交车普遍采取“闷罐”设计,实乃用户与厂家各有所图、各取所需。

  成都“6·5”公交惨案发生后,北京、广州、杭州、重庆等城市纷纷采取了若干加强公交运营安全的补救措施,其中带共性的措施是采取“破罐”行动——分期分批把现有全封闭的公交车窗改成可开启车窗。这么做很有必要,舆论当予肯定。

  大中城市现有公交车当中,“闷罐”的比例各不相同,地方财政相对窘迫的城市譬如沈阳,目前只有一条“闷罐”线路,而在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尤其如上海,“闷罐”已基本覆盖市区所有线路。笔者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城市出差时发现,基于财力丰厚,许多县级小城市的公交车也基本被“闷罐”所覆盖。因此,采取“破罐”行动,消除逃生困难之安全隐患,当在全国范围统一行动,越快越好。

  公共交通工具的“闷罐”隐患,地铁和轻轨更甚,“闷罐”公交车好歹还有一两扇可开启的小窗,地铁和轻轨则系典型的“全闷罐”。还有,随着铁路动车线路越开越多,交通工具的“全闷罐”现象也进一步蔓延。人们不妨设想,一旦这些玻璃更厚实、行驶速度更快的“全闷罐”突发人为过失或故意的燃烧,其后果意味着什么?这绝非耸人听闻,韩国早些年地铁车厢人为纵火案所酿惨剧,人们可不该忘记。所见,统一“破罐”还当覆盖至地铁和轻轨的车窗。

  全国性“破罐”需要一大笔专项投入,鉴于公交的“政府属性”——公共产品属性,各地政府当增拨一笔公共安全应急预算。人命关天,“破罐”之举不可拖。(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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