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5版:生活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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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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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环境不理想 免物管费三年
  摩托车被盗,装修垃圾乱堆,蚊蝇满天飞,业主不满小区环境差,拒交物业管理费。崇安法院近日受理一起物业管理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业主免物业管理费3年。

  家住某小区一楼的李女士入住新房后没少遇见心烦事。先是楼上的装修垃圾堆在她家窗下,影响美观不说,还惹得蚊子、苍蝇到处飞。后来李女士暂时停放在家门口的摩托车又不翼而飞。照明不好,物业公司随意设路障,新买的汽车开不进,诸如此类。向物业公司反映过、抱怨过,情况并没有多大改善。李女士想,既然物业公司的管理跟不上,小区环境差,治安也不好,为什么还要交物业管理费呢?抱着这样的想法,2005年起李女士拒交物业管理费至今。

  另一方面,物业公司也叫苦连天。小区属于农民安居房,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才三毛钱。就是这三毛钱还总是收不到。

  崇安法院主审法官认为,物业管理费收取难导致物管水平难提高,而物管水平不高必将使今后收取物管费变得更难,如此很容易形成恶性循环的怪圈。审理中,李女士也认可自2008年以来,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后,小区环境得到大的改善。最终经法院调解,李女士同意补交2008年度的物业费,之前三年的物业费免交。许正平 陶玉 陆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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