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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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5 月 2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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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法庭内刀砍妻子杀死表妹”追踪——
法庭行凶男子被抓获
  昨日记者了解到,在嵩明县白邑法院内涉嫌故意杀人的邓家喜,已于前日晚被嵩明县公安机关抓获。死者家属认为法院监管不力,要求法院给个说法。

  最新进展:

  凶手已被抓获

  前日21时30分许,由嵩明县嵩阳派出所副所长带队,巡防队员巡逻至嵩阳镇花灯路口华都酒店时,发现一男子神情慌张,他们将其堵下盘查,该男子承认自己就是邓家喜,是准备来投案自首的。

  据邓家喜交代,他与妻子杨昌美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吵打,后杨昌美向法院提出离婚,上周,杨昌美的表妹张丽萍将妻子接走,邓家喜怀恨在心,认为是张丽萍唆使杨昌美跟她离婚。案发当日上午,邓家喜在家喝了白酒后,用编织袋装了一把镰刀坐着其代理人王某的轿车来到白邑法庭,邓家喜要妻子看在两个孩子的份上不要离婚了,张丽萍对杨昌美说:“不要理他。”杨昌美踹了他两脚,邓家喜便从车上拿出镰刀冲向张丽萍,向其腰部砍了一镰刀,杨昌美上前抢镰刀,左胸部被划伤,左手中指肌腱断裂。

  作案后,邓家喜逃离现场,打车到了官渡区大板桥镇找到姨妈家,姨妈劝他投案自首,于是他又返回了嵩明。民警发现他时,他正在去派出所的途中。

  目前,邓家喜因涉嫌故意杀人已经被刑事拘留。张应坤介绍,下一步的工作是查证核实,细化审查,做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同意进行尸检。据了解,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领导已于昨日赶到嵩明指导处理此事,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昨日召开了会议,研讨下一步如何处理此事,要求嵩明县法院把事情真相及时告知公众。

  案件通报:

  当时有4名工作人员

  昨日,嵩明县委宣传部向新闻媒体发出了《关于邓家喜在白邑法庭后院内行凶伤人的情况通报》。通报称,5月26日案发当天,白邑法庭共有4名工作人员,即白邑法庭庭长王俊才、审判员李艳明、书记员郭平和人民陪审员起昆。邓家喜和杨昌美进入法庭大院后,双方均没有向法庭工作人报告到庭情况。当时,庭长王俊才和书记员郭平从12点起至案发时一直在审理一起人身伤害赔偿案。审判员李艳明和人民陪审员起昆正在对一起离婚纠纷进行调解。其间未发现异常情况。

  通报称,12时36分左右,白邑法庭庭长王俊才和书记员郭平听到喊叫后,立刻中止开庭,冲到后院,见到张丽萍已受伤,王俊才当即向派出所报案,并安排其他同志拨打110报警,接着打120叫救护车;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情况。另一名工作人员李艳明和人民陪审员起昆听到喊声后,也立刻来到场院中,与王俊才、郭平一起疏散群众,控制现场。110巡警赶到后,法庭人员就带着巡警去看现场,并叫家属把伤者抬上警车送医院抢救,后张丽萍经抢救无效于下午两点死亡。

  死者家属:

  跪地求救无人帮忙

  昨日12时许,记者见到死者张丽萍的丈夫李文华一家,前晚,他们接到了邓家喜被抓获的消息,昨日一早就赶到嵩阳派出所,指认了犯罪嫌疑人。

  李文华等人认为,凶案的发生与法院监管不力有关。他们称,在邓家喜和杨昌美争吵,以及之后的行凶过程中,并没有法庭工作人员前来制止,邓家喜行凶后也没有人上前拦住他。另外,李文华还称,当他看到妻子倒在血泊中时,曾经跪下来请求:“麻烦你们,哪个有车,送我妻子去医院!”但是法院里无人回应,有人打开窗子望了一下后又把窗子关了起来。李文华质疑:“偌大一个法庭,难道没有法警、保安和门卫?”

  针对家属质疑白邑法庭不设法警、不设门卫的说法,嵩明县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白邑法庭作为一个乡镇法庭,没有能力设置法警和门卫,政策规定也没有要求乡镇一级的法庭必须设置法警和门卫。

  综合《生活新报》《春城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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