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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5 月 2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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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没有义务满足社会道德洁癖
  ■热点纵论

  还记得曾经被当成“中国宝贝”的林浩吗?没错,他就是那个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与姚明同行的小男孩。但现在,这个“抗震小英雄”却似乎跨入了一个无法自拔的“代言门”。

  5月24日的《现代快报》报道说,一夜成名的林浩代言了一个童装品牌,童装公司称,将借林浩的形象开出大量的专卖店,但此举只是为了帮助林家走出困难。林家可以从这次代言中获得的好处包括:林浩从小学到大学的所有学费,林家无本经营几家专卖店每年大概60万的利润。

  “抗震小英雄”当起了童装代言人,网上顿时炸开了锅——很多人痛心不已,仿佛精神偶像一夜间崩塌;更多人则是失望,他们觉得代言童装的林浩辜负了全国人民的厚爱,玷污了“抗震小英雄”这个耀眼的光环。

  在很多人看来,很多事情一旦跟钱搭上了关系,就不仅是俗不可耐,而且简直是无法容忍了。尤其是被舆论捧上了道德高地的各种英雄,更应该远离世俗、远离金钱,成为一个没有欲望的“圣人”,英雄和世俗利益,似乎从来都是不共戴天的。

  可是,英雄也是人啊,他也要吃饭穿衣、也要逛街买东西,只要我们承认英雄不能脱离这个滚滚红尘,那么,英雄的世俗化,就是一种必然。“英雄就该没有世俗欲望”,只是很多人脑子里面的一种臆想罢了,甚至可以说,这是一种很奇怪的道德洁癖,为了这种永远不可能真实的臆想而痛心疾首,实在没有必要;为了满足自己的道德洁癖去指责他人,也实在是很不厚道。

  我当然知道,很多人都把林浩当成了人类与灾难抗争的一个精神标识,但人终究不是符号,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个体。林浩只是一个普通的孩子,社会给他头上套的荣誉越多,这个孩子身上的担子也就越重。至于林家,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受灾家庭而已,崇高甚至完美的道德要求,是林浩和他父母的不能承受之重,他们要的,只是正常的生活,以及通过各种合法合理的手段让自己生活得更好一点的愿望,有什么理由指责他们呢?

  社会的进步,很大程度上体现在人们对英雄的正确认知。在一个只见集体不见个人的社会中,英雄永远都是高大全的,永远都是与普通人保持着很远距离的“圣人”,他们没有世俗的需求,他们永远是一个需仰望的形象。但随着社会的进步,我们已经逐渐意识到:没有世俗愿望的英雄形象,只是一个社会集体臆想的产物而已,除了想象中,它根本就不曾真实存在过。我们也终于懂得,英雄也只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而已,他也跟我们一样,会为没钱买房发愁,会想着要多挣点钱把日子过好一点。于是,我们终于不再需要仰望英雄,我们终于知道:英雄离我们是那么近,原来每个人都可以做这样的英雄。

  我们把林浩称为“抗震小英雄”,但这并不代表社会就可以给林浩及其家人设置一条高不可及的道德门槛,还是宽容一点吧,放弃道德洁癖,把林浩看成一个有血有肉的孩子,你会发现,原来生活依然美好。

  (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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