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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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5 月 1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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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晚上,小区3户人家失窃;明明没监控,门口却挂着“电子监控”标志牌
您已进入电子监控区?逗你玩!
  求助人:王小姐

  求助内容:我和邻居家都失窃了。有一点很奇怪,小区明明没有监控,门口却悬挂着“您已进入:电子监控区”的标志牌,给我们营造了一种不真实的安全感。

  读者求助:

  3台笔记本电脑被盗

  “锁怎么坏了?”上周五晚上9点半,王小姐送一批书去位于秦状元里的新房时,发现锁孔有异常,钥匙刚插入一半,门竟被打开了。

  进门后,眼前一幕把她吓得两腿发软。新房内,所有抽屉都被打开了,装有她和男友结婚照的箱子,被翻了个底朝天。由于房子新装修不久,为了散发气味,平时她和男友出门时,都会把窗户打开通风透气。不过,此时窗帘竟被拉得严严实实。

  “小偷会不会躲在窗帘后的阳台上?”王小姐心跳加速,她赶紧退出门来,随后拨打了110。10分钟左右,民警赶到了现场。经过勘查,小偷早已经走了。王小姐检查发现,价值7400元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了。

  “我月底结婚,这是我给男友挑的结婚礼物。”王小姐心疼不已。

  就在民警勘查现场时,楼下邻居也惊叫起来。原来,这位邻居家也被人撬了锁。据这位邻居介绍,小偷已经四次“大驾光临”,她家已经被贼惦记上了。由于被偷习惯了,她家防范措施做得也好,“我家不放任何值钱东西”。

  “小偷一个晚上光顾了3户人家。”王小姐介绍说,小区另一幢楼的一户人家也在当晚失窃了,“那户人家被偷了两台笔记本电脑,还有一些现金。”

  记者调查:

  标志牌是开锁匠挂的

  王小姐告诉记者,案件发生后,她不仅仅是心疼一部笔记本电脑,还十分担心被贼惦记上。她认为,抓住贼,消除隐患很重要。为了揭开贼的真面目,王小姐第一想到的是“调看监控录像”。

  王小姐进出小区时,发现门口很显要的位置处,挂着一个蓝色标志,上面清楚地写着:“您已进入:电子监控区,确保一方平安”。不过,令她纳闷的是,这两天,她和男友在小区周围转了好多次,却压根没有发现一个监控摄像头。

  “我问了民警,民警没给我看,也没有正面回答我小区到底有没有监控录像。”王小姐更纳闷了!

  昨天,记者在秦状元里小区转了一圈,的确没有看到一个摄像头,不过“您已进入:电子监控区,确保一方平安”的标牌却有好多个。

  “这个稻草人能吓到贼吗?”王小姐认为,这种做法完全是在糊弄老百姓。

  那么,这个标志牌到底是谁挂的?昨天,记者向警方核实时,一位姓王的警官很明确地答复记者:“不是我们警方挂的。”

  王警官告诉记者,警方挂的标志牌通常会有落款。记者仔细看了一下,秦状元里小区门口写有“您已进入:电子监控区,确保一方平安”的标志牌下的落款是“王氏开锁”。

  记者按照“王氏开锁”留下的电话打过去,对方告诉记者,这个标志牌就是他挂的。至于为何写上“您已进入:电子监控区,确保一方平安”这几个字,他表示:“我也不知道,老板叫我挂我就挂了。”

  律师观点:

  虚假广告应受清理

  “小区明明没有监控,王氏开锁为什么挂这样的标志牌?”对于那名工作人员的解释,王小姐不能接受。王小姐认为,“这种标志由警方或者物业挂才合适,相关部门应该责令王氏开锁把这个标志牌拿下来。警方也只有切实为老百姓做一些治安防范工作才好。”

  瑞格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立宁认为,在街区发布张贴广告,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接受管理,否则可认定为违法广告,应予以清理,违法者应接受相应处罚。王氏开锁以公益告示形式,变相发布广告,有故意规避接受广告管理的相关规定,逃避非法广告被清理、受处罚的结果之嫌疑。因为它的内容不真实,让居民产生了一种不真实的安全感,可能在主观上放松警惕,给偷盗者带来可乘之机,这样的广告应受清理和处罚。此外,王立宁认为,警方也有疏于管理的责任。

  昨天,记者从警方获悉,目前秦状元里的盗窃案正在侦破之中。此外,该小区已经被纳入安装电子监控计划,很快将会真正安装到位。

  快报记者 钟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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