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生活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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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5 月 1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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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消委会发布警示:
预付式消费须谨慎
  随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预付式消费这种新兴消费形式逐渐被认可并普及,为消费者提供方便之余,也潜伏着巨大的风险。昨日无锡市消委会发布今年第四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预付式消费还需三思而后行。

  据了解,一些商家一般采用五种手法诱使消费者上钩:一是假优惠骗办卡,买卡后逃逸。以优惠的条件吸引消费者购买消费卡后卷款失踪。二是推销时夸大承诺,服务大打折扣。一些经营者在推销预付费服务时虚假宣传、随意承诺,售卡后的服务质量大打折扣,甚至强制消费。三是服务条款用词含糊,享受优惠不太容易。比如只能在所谓的“优惠时段”使用,优惠措施变成套牢手段。四是最终解释权归商家,一经售出概不退卡。当消费者发现办理会员卡时的宣传与实际接受的服务不符,以经营者服务不周、以次充好、价格不合理等理由要求退卡时,经营者往往以“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或“此卡一经售出概不退卡”等理由予以拒绝。五是商家易主改头换面,对过往债务概不承认。一些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突然被告知商家已经易主,原有会员卡不再使用,如需接受服务,需另行付费办理会员卡。

  预付式消费虽然存在巨大风险,但并不是毫无可取之处,只要慎对消费,即可避过风险。因此,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应注意:一是在选择这类消费时,要弄清商家的信誉度和经营状况,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经营状况佳的商家,不要因商家的优惠幅度和促销原因而忽略了潜在风险。二是要避免高额的消费投资,要弄清自己是否需要此类的长期服务,要按自己的实际情况、实际需求来购买预付式消费卡,不要贪图便宜购大金额的消费卡,以免承担过多的风险。三是购买预付式消费卡时,要了解消费服务详情,阅读相关的合同内容,注意使用期限、服务范围、功能等条款,最好签订书面合同,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明确双方责任,并注意其中有无限制消费者行为的规定,以免权益受损。俞萍 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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