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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代理人自揭“版面买卖”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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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5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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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代理人自揭“版面买卖”内幕
  刚踏进5月,高校的一年学术论文 “生产”开始攀上高峰期:沪上一些高校目前已经结束了毕业生论文答辩,硕士生的学年论文也进入了紧张的修改阶段。一篇又一篇论文 “生产”后,学生、导师们开始竭尽全力地为论文能够在全国核心期刊、权威期刊争得一席之地而努力奔波。

  然而,令这些学子尴尬的是,来自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部门的信息显示,目前仅上海从事人文学科的就有1.6万余人,一年需要发表的论文数量超过2.1万篇,要挤上期刊版面似乎难上加难。

  在此背景下,一个 “论文代理”产业应运而生:承诺可以在权威期刊上发表,代价是只需交纳一定的“版面费”,甚至有明码标价的“行情”……而眼下,这样的“版面买卖”在高校甚至学术界已然是公开的秘密。那么,导致此现象的原因究竟为何?有没有一种制度能对其进行约束,从而达到净化学术风气的作用?

  论文“生产”后期刊“寻租”

  沪上某知名高校硕士生小郑正为如何才能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干着急。“要发篇文章真不容易”,小郑无奈地告诉记者,“看来还是要找点路子。”

  小郑回忆,她在本科时曾以千元以上价格在某期刊上发表过一篇论文,“价格实在太高了,但不付钱我的论文根本轮不到发。”

  其实,小郑所说的“路子”是目前一些高校学生常用的论文“寻租”形式。她向记者介绍:一般情况下,需要刊发论文的学生,先要找到一个“论文代理人”,双方经过讨价还价后,学生可以高枕无忧地坐等论文刊发了。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样的“寻租”方式目前已在高校屡见不鲜。小陈是上海某学院的硕士生,为了能够评上今年的学年奖学金,她刚委托了一名“论文代理人”在某科学期刊上发表她的论文。

  “5月初刚交了500元钱,好像过段时间就能拿到期刊了。”小陈告诉记者,这次是师姐给她介绍的代理人,是一个做了多年论文代理的研究生。“我的很多同学都已成功经他手发表了论文。”

  其实,为了论文能发表,高校学生都广泛采用这一手法,“学校里评奖学金、出国交流都要算分,而论文就是一个重要的算分指标,所以同学们都暗暗较劲,争相在全国的各大期刊上发表论文。”

  论文代理人自揭“产业链条”

  

  谈“行情”:

  省级期刊最实惠

  “专业论文代理人,按字算费,论文可在全国知名期刊上发表。”其实,这样的论文发表代理广告在网络上随处可见,而这些论文代理人往往都还是学生。一些口碑比较好,价格比较优惠的“代理人”在高校里甚至早已有了自己的生意圈。

  在某高校流传的一封电子邮件就提供了6名资深论文代理人的联系方式。除了没有名字,手机号码、邮箱、QQ号码一应俱全。

  11日,记者拨通了代理人A的手机。听说记者想要发表论文,A立即客气地告诉记者,他这里各种期刊类型比较齐全,一般情况下,普通的省级期刊发表5000字,标价590元到600元;而国家级核心期刊的价格相对较高,一般都是2000元起价。A向记者极力推荐了《现代商贸××》杂志,并解释该期刊“比较权威”。

  相对于A的明码标价,论文代理人B则更为“顾客”考虑。在询问记者“你发论文是为了什么?是想要拿奖学金还是用作其他用途”后,他向记者推荐了《××商界》《科学××》等杂志,并语重心长地告诉记者:“这些杂志不错的,而且不管你发论文出于什么目的,在这些杂志上发的文章均可以算20分。其实如果只是为了拿奖学金,省级期刊就够了,350元一个版面,既经济又实惠。”

  记者随后又拨通了C的电话,出价相对较高的C给出了一个非常诱人的条件。“我这里的期刊出稿非常快,而且论文一旦发表,中国期刊网上都可以查到。”

  谈到交易方式,代理人表示:“先把文章发到我的邮箱,我会发给杂志社,这些杂志社很快会给你发入稿通知。然后你交钱,等杂志出来之后便会邮寄给你。”

  

  有“关系”:

  暗指认识编辑

  “至今为止还没有经我的手发不出的论文。”论文代理人B说到这句话时,有些得意洋洋。

  记者假意担心论文是否一定能刊发时,论文代理人B表示,如果记者自行投到这些杂志,不一定能发。但是如果通过他打通关系,不需要审稿就一定能发。

  “你放心好了,不会有问题的,你的论文一定能发表,我认识里面的编辑,编辑有权决定发什么稿子。”然而就在B向记者承诺前,B尚不知道记者究竟写的是哪方面的论文。

  当记者询问如果直接找杂志社发稿是否价格更优惠,B表示:“可能吧,但不一定能发出来。”相对于B的“包发”,C的回答就含蓄不少:“基本没发生过发不出的情况,如果发不出可以退钱。”

  C还表示,论文代理“可以算是有组织的,但也不完全算。”她坦言:“我们没有专职的代理证,如果您不相信,我可以给您看学生证。”

  对于不同代理人的回答,曾经接触过多个代理人的小陈同学表示,收费价格便宜的杂志多属于不知名期刊,“纯粹为了让学生混个奖学金。”小陈还告诉记者,很多代理人在生意做成后就会向“客户”吐露真言。

  “其实他们都知道学生发论文的用意,只要有一本印有学生文章的杂志就足矣,老师根本不会发现。”

  是什么让买卖版面日益泛滥?

  “必须强调的是,并不是所有期刊的‘版面收费’都被归入‘买版面’,甚至是‘学术造假’之列。”苏忱,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委员会科技处副处长昨天这样告诉记者。

  苏忱说,一些学术期刊为了收回成本,在发表文章时向作者收取适量的费用无可厚非,“但必要前提是,不降低评价标准,保证发表文章的质量。”

  而一旦背离这个前提,甚至以高额的“版面费”作为文章发表的唯一标准,那么毫无疑问就有“买版面”“学术造假”的嫌疑,“可现在的情况是,这种现象几乎已成了学术界的通病。”

  

  造假成本过低

  据苏忱介绍,之所以出现买卖版面“学术造假”,根源其实并不复杂,“目前来说,人文、自然科学等一些学科的学术成果的表现形式,仍需要通过发表、出版文章的方式来实现。”而随着关注度的提高,买卖版面的需求也就日益增加,甚至泛滥。

  “相对国外来说,国内的学术造假成本确实相对较低。”苏忱说,且不说国外学术界通常只是把学者发表在学术刊物上的文章视为其“个人行为”,或者是“思想展示”的方式,就连相关刊物文章的审核和发表,国外也是非常严格,“重要文章由世界范围的知名学者来评价、认定;花费在审核、鉴定上的费用也不菲。”

  此外,国外重要学术期刊、出版社等都有相关的“反剽窃”软件,可以通过搜索关键词等操作,尽可能防止文章剽窃的现象,“然而据我所知,国内虽然也有相关单位在使用类似方法,但由于成本太高,仍然没有办法对剽窃现象有效遏制。”

  苏忱指出,审核、识别机制的缺失,使得国内通过学术期刊发表文章造假的成本低廉,“‘造假’被发现的可能性小,投机成功的可能性却很大。”

  

  评判标准单一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目前国内大部分高校一般都以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数量作为衡量科研能力,甚至与学位直接挂钩的评判标准,“标准的简单化、唯一化,也让不少学术界人士不得不参与‘买卖版面’。”

  苏忱说,虽然目前我国学术界有大量科研人员从事研究等活动,但却缺少一个有效的机制去鉴定他们的劳动成果,“就拿高校来说,有教育、社会服务和科研三大功能。”“教育”“社会服务”功能都能通过招生等方式进行量化,唯独“科研”功能,在目前的情况下,只能大量用文字、传媒方式来表现。

  “不在期刊上发表文章,就不能证明你做了研究,研究是否出了成果。”苏忱说,当科研人员,甚至是高校毕业生的科研能力、社会知名度、学术成果等,都不得不通过单一的“发表文章”来衡量时,“版面买卖”无形中也就有了市场。

  尽管不少学术界人士反对把在期刊发表文章与科研能力、学位取得直接挂钩的做法,表示有违学术规律,但一旦真的取消这样的挂钩,究竟该以什么作为学术评价标准,则让他们更加迷惑。

  

  附加利益过大

  如果说造假成本较低、评价标准较单一,无形中为学术期刊版面买卖创造了市场,那么,一旦买版面、发文章成功可能带来的连环效应、连锁利益,则是驱使越来越多的人趋之若鹜的主要原因。

  “在国外学术界,即便在重要期刊上发表了论文,也并不意味着太多收益。”苏忱说,相对来说,国外学术界的论文发表还停留在获得“精神利益”的层面上——学者可能因此获得学术界的认可、并由此实现其学术尊严、品位及追求。

  但在国内学术界,一篇论文的发表,确实能带来各种各样的利益:对学生来说,可以因此而获得学位、申请奖学金;对科研人员来说,则可能获得经济奖励、有升职可能,甚至直接关系到其未来的仕途……

  也因此,很多时候,学术论文的发表不再是提高科研水平的一种方法,反而成为左右利益获取的重要砝码,“当一篇文章的发表,被附加了不止一种利益时,不惜花钱上各种期刊也就不奇怪了。”

  

  期刊趋利现状

  在苏忱看来,各种学术期刊的“趋利化”现状,加上监管缺失,是造成版面买卖日益公开,甚至由专人代理的一个重要原因。

  “现在的大趋势是,各种出版机构将逐步走向完全的市场化。”而这也意味着各种学术期刊为了继续生存,必须要盈利。“面临生存压力的,不仅仅是一般的学术期刊,甚至还有很多一级期刊。”但专业化学术期刊,往往又存在着发行量小、广告较少的尴尬处境,“再加上市场有需求,出现以版面资源牟利的情况,也不足为奇。”

  同时,由于相关的监管部门并没有对“买卖版面”进行明文禁止,学术期刊的“版面买卖”现象,也就慢慢由暗流涌动,发展到了现在的明码标价。

  “适当地收取版面费用,是维系期刊生存的需要,无可厚非。”对于这一点,苏忱的观点是,国际上的学术期刊也会收取费用,但前提是不能把是否收费作为文章能否发表的唯一标准,“不能降低选稿标准,不能滥收费用,更不能因此丢掉学术道德和尊严。”

  有什么制度能让学术造假有所缓解?

  当“发表论文”已经成为决定是否能毕业、衡量是否科研有成的门槛时,一味去要求学生、科研人员不得通过“版面买卖”发表论文,在苏忱看来几乎不现实,“目前仅上海从事人文学科的就有1.6万余人,一年需要发表的论文数量超过2.1万篇,而全国范围内则达到20万,但期刊的容量只有那么少,要‘挤’上去很多只能靠买版面。”

  那么,这样的学术造假通病能够缓解吗?

  “一方面,可以由高层的管理部门,对这种现象进行疏导和规范。”苏忱说,由于学术期刊都是由不同机构、部门主办的,因此由某一个高校或某一个地区单方面对“买卖版面”进行整治或管理,比较难以操作,“可以由新闻出版总署等,对特别恶劣的买卖版面、滥收费情况等进行规范。”

  但同时他也强调,不能要求出版社、杂志社完全杜绝收取“版面费”,“这不现实,也不合理。”收费要有基本规则和一定标准、把学术本位作为第一需求,才能达到平衡。

  “上海学术界其实也已经针对这种现象进行了相应尝试。”苏忱透露,目前上海市学界对知名专家、重点学科等采取“代表作制度”,“即对专家、科研人员的评价,从过去要求一定的工作时期内发表的论文数量,调整为论文的质量。”也就是说,从原来论文“越多越好”,改为论文质量“越高越好”,从保量走向重质。

  此外,包括复旦在内的本市部分高校也在尝试,对某些专业的学生“不提一定要公开发表文章”。据《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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