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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5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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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粤一号”跨国假烟案侦破纪实
  福建省公安厅日前向省检察院移送起诉“闽粤一号”特大跨国制售假烟案。该案中,闽粤两地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查获假“万宝路”“555”等品牌香烟3370件,涉案价值逾亿元。

  福建省公安厅日前向新华社记者介绍了该案侦破详情。

  “闽粤一号”

  2007年10月22日晚,根据群众举报,广东省东莞警方和烟草部门联合行动,在虎门镇马香工业区查处了一假烟仓库及2辆运假烟货车,抓获4名运输假烟司机,现场查获假冒“中华”“黄鹤楼”等30多个品牌的成品卷烟11万条、烟丝1000公斤,案值约700万元。

  经审查和循线追查,东莞警方确认该团伙涉嫌非法出口假烟犯罪,其犯罪活动涉及福建省和广州、深圳、茂名等地。经过警方“长线经营,深挖团伙”,一个境外下单境内加工、以福建为源头、东莞市长安镇为仓储中转站,伪报品名通关出口至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跨国制售假烟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2008年5月,公安部治安局召集闽粤两省警方召开案件协调会,要求福建警方立案查清假烟生产、销售环节,广东警方查清运输、仓储、报关出境等环节,两省联手对该犯罪团伙进行全程精确打击。该案命名为“闽粤一号”,列为公安部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督办案件。

  “制假窝点”

  假烟生产加工地以福建云霄、诏安乃至广东境内一些山区为主,犯罪分子将“制假窝点”设在崇山峻岭间,挖山洞、打地道,千方百计逃避警方打击。

  福建公安厅治安总队行动队队长李哲民告诉记者,专案组要在方圆数百里的原始森林中跋涉,从杂草树木掩盖下发现通向制假窝点的秘密通道。为阻止警方进山,犯罪分子用巨石、装满沙石的货车堵住进山的羊肠小道;犯罪分子安排专人在山坡“放哨”,发现“可疑人员”立即通风报信。

  嗅到风声的犯罪分子在一些村居的围墙上写下“杀一个打假队队员奖励100万元”“杀一个打假队队长奖励200万元”,恐吓专案组。

  2008年6月,福建警方获悉,27日将有一批假烟从福建省运至东莞市长安仓库。6月28日上午,公安部治安局下达行动指令,闽粤两省警方按照行动方案,出动260多名警力,兵分10路,在青岛、厦门、东莞、漳州、深圳、宁波等地同时出击,抓获20多名犯罪嫌疑人。

  在烟草部门协助下,警方捣毁了位于广东东莞市长安镇的中转仓库和福建云霄县的制假窝点,现场查获假冒的国内外品牌假烟400多件,价值人民币约200多万元,缴获中转录单据、部分已出口假烟样板、伪装物品等。

  6月30日,广东专案组在深圳蛇口海关缉私局协助下,在深圳蛇口港码头查获一个尚未报关出境的假烟集装箱,缴获假烟200件,价值约130万元。

  此后,闽粤两省专案组民警又先后成功抓捕了吴某、谢某、朱某等多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并赴海外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完善、固定证据,彻底摧毁了运作多年的集生产、销售、运输、中转、仓储、报关出境等环节于一体的跨境制售假烟犯罪团伙。

  2008年底,警方对缴获的部分假烟在当地公开集中销毁。

  闽粤警方查明,自2005年4月开始,犯罪嫌疑人曾某、陈某等人接受境外假烟购买者订购假烟后,委托犯罪嫌疑人吴某等人在福建省组织生产假烟,通过汤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将假烟运到东莞长安假烟中转仓库。再由黄某、丁某组织仓储、报关、出口。

  截至2008年6月,犯罪团伙非法出口假烟集装箱60个,涉案价值上亿元,已有20个装载假烟的集装箱在国内或境外目的港或停靠港被查处,销售地涉及英国、葡萄牙、希腊、意大利、德国、南非、印度尼西亚、阿联酋、墨西哥等国家和地区。

  据缴获记录资料及调查认定,仅2008年2月至6月,该犯罪团伙非法出口装载假烟集装箱就达20个,合计假烟19185件,涉案价值约1.4亿元。

  制售假烟链

  “闽粤一号”是近年来公安机关破获的犯罪链条最完整、涉案人员最多、金额最高的一起跨国制售假烟案,该案反映了当前跨国制售假烟案的典型特点:

  ——境外下单境内加工。“闽粤一号”涉及的多起案件均是境外假烟买主通过向中间商下订单,提出具体的品牌、数量及价格要求后,再由中间商向境内的假烟生产者订购,最后境内假烟生产者组织生产。

  ——犯罪网络团伙分工明确,内外勾结,跨境作案,组织严密。跨国制售假烟涉及生产、销售、运输、通关出口等环节,各环节之间单线联系,互不交叉。以吴某为首的福建制售假烟团伙负责接收境外订单、组织假烟生产及销售;由汤某、张某等人为首的“中转商”负责组织联系假烟货源到东莞的中转仓库;以黄某、丁某等为首的犯罪团伙负责联系出口假烟;方某、卢某等人负责订船舱、报关。

  ——分段负责逃避打击。为逃避警方打击,犯罪嫌疑人将整个生产、销售假烟的过程切割成很多小块,各自负责,并订立了详细的攻守同盟及赔偿细则。

  ——伪报品名通关出口,作案手段隐蔽。福建假烟生产者将假烟外箱包装伪装成“婴儿尿不湿”或家用电器等,再运至广东东莞。黄某、丁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集装箱口加入一些拖鞋等物品伪装,瞒天过海将假烟混装出口境外。

  ——境外销售牟取暴利。境外假烟购买者向中间商订购假烟每箱价格为150美元左右,中间商向云霄假烟生产者购买假烟的价格为每箱550元人民币,中间有几百元人民币的差价。境外假烟购买者在境外销售的利润空间更大,以万宝路为例,在欧洲每箱万宝路卷烟售价达5000欧元,巨大的利润空间和境外市场需求促成了犯罪嫌疑人敢于冒风险违法犯罪。

  福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行动队民警陈伟说,近年来,制售假烟犯罪呈现团伙化、跨境跨区域作案、多个犯罪团伙分工协作、隐蔽性更大等特点。

  记者 郑良(新华社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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