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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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2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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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来摩托车改装后拿去卖钱
  一名男子“求财若渴”,假借要买摩托车先要试试车的名义,将受害人的摩托车骗走,后竟然将车改装并出售,触犯了法律。日前,该男子因涉嫌诈骗罪被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8年底,受金融危机影响,王某在浙江某地开的某婴幼儿食品专卖店因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王某便想到骗取一辆摩托车出售,以解决店里资金周转的问题。打定主意后王某在互联网上某论坛看到李某发的卖车帖子,经电话联系后,王某于2008年12月22日下午,从浙江湖州赶到溧阳,在溧城镇李某开的店里,王某先假装与车主马某谈价格,“谈好”价格后,王某就以试车的名义,将马某的一辆本田摩托车跑车发动后一下子开走。马某还在那里等着王某试好车后来付款,谁知王某已经“人间蒸发了”。

  王某将摩托车跑车开到国道上后,在路边将车子的牌照都卸下来扔掉,再将车开到自己的店内,随后将摩托车进行改装并出售,得款人民币34500元。经估价鉴定,该本田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4500元。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定,王某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试车的名义将他人的摩托车开走后出售,案件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潘俊 杨媛 葛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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