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房价太高
还是百姓收入太低
【中国日记之童大焕专栏】
文章标题有点像逻辑游戏:房价太高,当然是相对百姓收入低而言;百姓收入低,当然显得房价高。但笔者这么做标题,是要大家一起来思考,在这一对矛盾当中,到底哪一个是主要方面?如果是因为房价太高,那么我们应该着重解决房价问题;如果是因为百姓收入太低,就应该着重解决百姓收入问题。
过去我们大部分时间、精力和聪明才智都集中在房价太高的问题上,但似乎成效不大,房价并没有因人们的口诛笔伐而下降。今天,人们仍在沿袭对高房价喊打喊杀的思路,我担心不会起到效果,反而可能误导人们对房地产的预期,从而做出最终不利于自己的选择。国土资源部报告显示,2008年全国商品房平均售价达到3919元/平方米,当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81元。以此计算,一位城镇居民一年不吃不喝,仅能买到4平方米的商品房。住建部部长姜伟新也直言:“2007年下半年我国市场化的住房价格飞涨,除了极少数高收入家庭外,几乎所有家庭都难以承受。”但这些言论的直接效果都是在把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房价和开发商上,而不是去关注收入。
在博鳌亚洲论坛上,任志强抛出了“房价未涨论”:1978年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28.6元,到现在增加了100倍,而30年间的房价只增加了16.6倍。如果任志强所言的确是某种“坚硬的事实”,那么,我们真该彻底地从关注房价太高转而关注百姓收入太低这个更根本的问题上来了。
是的,任志强也说了,工资收入30年增加了100倍。但这是大多数普通百姓对经济增长成果的共同分享,还是工资和收入高增长只是少数人的盛宴?回答这个问题不妨先看两个数据:一是国家统计局宣布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这也是任志强说工资增长100倍的依据)。但这只是一个平均数,统计过程把最广大的工薪阶层排除在外:农民工(仅此一项达2亿多人)、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而且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二是数字显示,2005年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垄断行业共有职工833万人,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估算相当于当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这是工资总额中的分配不均。此外,是工资占GDP的整体比重也太低。耶鲁大学教授陈志武的研究表明:从1995年到2007年,去掉通胀成分后,政府财政收入增加5.7倍,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增加了1.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才增加1.2倍。当下,超过76%的资产属于公共拥有(即政府所得)。(4月20日《瞭望新闻周刊》)
由以上这两点,我们可以说,关注和解决普通百姓的收入问题,则不仅房价问题有解,社会其他诸多问题也有解;只关注房价问题,则不仅房价问题无解,百姓收入和其他许多社会问题都无解。
(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