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时评/完全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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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1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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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官员过度娱乐”很娱乐
  ■公民发言

  四川乐山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严禁机关干部“八小时以外过度娱乐”的通知。此令引发热议。关于如何界定,乐山市纪委书记赵田表示,现在没有严格的硬性标准。

  (4月16日《成都商报》)

  不管当前一些部门的“机关病”如何频发,也不管医治“机关病”的形势如何紧迫,纪监部门也不能就此头脑发热,一拍脑门便制定此等“纸糊禁令”。说难听点,禁令本身的娱乐成分就够高的,“过度”根本就无法界定,还能期望它去约束和治理官员的作风问题吗?

  其实我更想说,这样的禁令已经践踏了公民的私人领域。不管是官员还是普通公民,“八小时之外”都是他们的私人时间。纪监部门有权监察公务员“八小时之内”,却无权渗入至他们的私人空间。赵书记说,下一步他们还会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去量化官员“过度娱乐”的情况。不用说,此举是违法的。在一个法治国家,公权机构对每一位公民的私人领地均会保持敬畏,是不能轻易穿便衣或扛着摄像机去歌厅、酒楼逮“过度娱乐”的。

  实际上,要管好官员的八小时之内,纪监部门还是大有可为的。比如,发动公众与媒体监督官员的工作,就是合理而合法的行为。所以说,靠家长式作风强制他们别深更半夜在歌厅里吊嗓门,远不如沉下心来细化和完善权力监督机制。

  (周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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