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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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第一的银行业公信力第几?
· 灵宝官员身心难道比民意重要?
· “嫖宿幼女罪”本身就非常荒唐
· 让百姓千里追凶是法治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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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1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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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官员身心难道比民意重要?
  ■公民发言

  针对“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引发的舆论狂潮,河南灵宝官方回应:王帅发帖行为“严重损害了灵宝的形象,特别是伤害了市抗旱工作指挥部和市水利局负责同志”,表示王帅诽谤案正在办理中。

  (4月13日《中国青年报》)

  这样的回应无疑让王帅“很受伤”,也让舆论“很受伤”。问题是,民意再受伤,公众再伤心,也抵不上人家灵宝官员的“形象与身心”重要。要不然,灵宝的官方回应,也就不会一再强调王帅的举报严重损害了灵宝的“形象”,“伤害”了相关官员。说到底,就是灵宝的官员形象很重要,灵宝的官员身心很重要,他们是不能受伤的,一旦受伤,就随时可能不顾民意吁请,以“诽谤案”来给公民制造噩梦。

  灵宝官方为什么不好好回应一下,应该怎样对那些被非法征地掠夺与伤害的人们负责呢?应该怎样为公权力侵犯公民人身自由造成的伤害负责?难道灵宝官员是拥有法律特殊“豁免权”的群体吗?要不然,怎么他们的形象一受损,身心一受伤,就要以当地百姓与更广泛民意的受伤为代价呢?

  不知道从何时起,一些地方官员的身心突然变得娇贵与脆弱了。更怪异的是,即便是针对这些官员个人形象的批评,也轻易就会被上升到“地方”的高度。尽管灵宝官员口口声声强调王帅的举报行为“严重损害了灵宝形象”,但事实上,真正损害灵宝形象的,恰恰是那些非法征地行为,是随意动用权力来“惩罚”与“教训”无辜百姓的官员。(单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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